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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熟中心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发表日期:2007/11/14 7:48:30 作者:无 有1453位读者读过

湖熟中心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一、升旗仪式是少先队礼仪活动之一,也是学校进行爱国教育的重要途径。根据《国旗法》严格执行升降旗制度。

    二、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举行(寒暑假,恶劣天气除外),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师生要准时参加,做到精神饱满,列队整齐,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因故未列入队中,应原地肃立。

    四、升旗仪式过程:

    1.出旗(奏《出旗曲》,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正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国旗、奏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教师员工行注目礼肃立致敬)

    3.师生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4.国旗下讲话(学期初制定计划,有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等讲话)。

    5.升旗仪式结束,各班按顺序退场。

    五、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条规定降旗。

    六、每升降旗时,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凡没到位师生应就原地向国旗自觉肃立,等国旗升毕后方可行动。

    七、每周评选1名升旗手。升旗手必须是优秀队员,积极分子和有突出成绩的队员,经过中队提名推荐,大队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