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班队”百分考核评比细则
发表日期:2007/11/14 7:52:25 作者:无 有1754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红旗班队”百分考核评比细则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纪校风,完善班级管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健康向上的教育氛围,以党的教育方针为准绳,经学校研究特制定了我校“文明中队”百分考核评比细则,如下:
序号 |
评比项目 |
评 比 细 则 |
分 值 |
职能 部门 |
1 |
常规管理 30分 |
见学校制定的“八项常规检查评比细则” |
以每两周评比1次、每学期评比10次“优胜班队”计算,每获得1次得3分。 |
德育处 大队部 |
2 |
学科成绩 20分 |
以抽考、统考或期中、期末考试为评价主要依据(如考核2次以上则取所得分值的均分) 此项分值由班级语、数、英成绩总均分(单科考试以单科成绩计算)所得名次分和班主任所教学科成绩名次分之和除以2后即为该项得分。 |
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8分……依次递减。 |
教导处 |
3 |
班队活动 20分 |
1、按课程表的要求上齐班队课并对照《序列》要求上齐主题班队会。 |
每少上1次扣2分。 |
校长室 教导处 德育处 大队部 |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
效果好得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 |||
3、黑板报每月更新检查评比一次。 |
优秀得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 |||
4、及时上交德育及少先队工作资料。 |
不交每项扣2分,迟交扣1分。 | |||
4 |
公物管理 10分 |
无公物损坏。 |
得10分 |
总务处 |
有公物损坏,程度较轻,损坏较小。 |
得5-9分 | |||
学生违纪损害,公物损坏严重。 |
得0-4分 | |||
5 |
管理绩效 10分 |
校长室、相关职能部门及班级科任教师综合评定 |
|
|
6 |
工作态度 10分 |
|
|
校长室 |
补充说明:
一、加分项目
1、班集体、班主任或学生个人在各级比赛中获奖加分办法:
等 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区 级 |
5 |
4 |
3 | ||
市 级 |
8 |
6 |
5 | ||
省 级 |
10 |
9 |
8 | ||
国家级 |
12 |
11 |
10 | ||
校 级(M为班级数) |
M |
M-1 |
M-2 …… |
备注:在参加学校活动的比赛中,设有团体奖项的以团体奖项为标准,同一活动以最高级别奖项记分,不累计加分。
2、班主任在校内开主题班队会每次加5分,为片以上提供德育活动现场加10分。
3、学生在校内外典型的优秀事迹,并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的加1-5分。
二、减分项目
1、班主任教育方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或因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减1-5分,且取消评选“文明中队”资格。
2、班级发生安全责任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减1-5分,且取消评选“文明中队”资格。
三、考核奖励办法
1、每学期学校对各班级所得分进行核算,以所得分×3元进行奖励。
2、“红旗班队”每学年评比一次,原则上每个年级评选一个。
3、学校对获得的“红旗班队”举行授旗仪式,并给予200元奖励。
4、每学期获得“优胜班队”的次数少于7次的取消 “红旗班队”评选资格。
5、考核结果与年终班主任考核、优秀班主任的评选直接挂钩。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
二00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