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熟小学防甲型流感预案
发表日期:2009/9/23 15:09:03 作者:无 有728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甲型H1NI流感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确保在发生H1N1甲型流感疫情时,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宁区教育局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熟中心小学范围内所涉及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准备,以及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综合性防治措施,迅速上报、控制和扑灭疫情。
四、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联络员(电话:13851828244 13770307709)负责日常的情况收集与上报。
领导小组
组 长:杨祥明
副组长:茅洪锋
组 员:张贤伦 贾天春 甘庆军 王生龙 汪太东
蒋正亮 李 强 胡广兰 夏 正 王 玮
工作小组
组长:李 强
组员:胡广兰 夏 正 王 玮 李继亮 张立云 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和联系人:王玮 13770307709
年段责任人:
一、二年级:李 强 三、四年级:胡广兰 五、六年级:夏 正
班级责任人:
一年级:栾爱琴 祁明丽 端木成英 郭丽红
二年级:王顺珍 乐庆 陶绣花 洪琳琳
三年级:张素芳 李素芳 胡广兰 鱼春芳
四年级:周明霞 王玮 俞银凤 王世巧
五年级:夏 正 张录珍 邹之华 梁燕
六年级:张本富 张和春 杨铭 王金凤
领导小组和各班级职责
1、校长杨祥明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德育处副主任李强、保健老师王玮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年段主任和各班班主任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2、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内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动员、组织和协调。督导各完小各班级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应急方案。做好教职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在本校内疫情调查,紧急免疫接种,环境消毒工作。
3、值周领导带领值日教师每天早上在校大门处对学生进行初查,年段负责人负责每天年段内各班级的晨检、午检和晚检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
4、各班班主任应根据工作部署,督促落实防治应急方案。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校内、班内疫情调查和上报工作,紧急免疫接种等工作。
5、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每天的晨检、午检和晚检,开展甲型H1N1流感的日常监测工作,每天上午8:00前,下午1:30前及时、准确向学校保健老师王玮报告班级检查情况,王玮老师在下午4:00前将学校情况汇总并报教育局。
6、各部门及人员按照相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对出现渎职和玩忽职守的人员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午检和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缺勤在家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做好记录,在每天上午8:00前,下午1:30前报王玮老师处,王玮老师及时统计在下午4:00前上报教育局。
班主任发现甲型H1N1流感相似症状的学生,立即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H1N1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
1.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期间,学校领导及专班负责人实行24小时开通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江宁区疾控中心及区教育局报告。
3.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
六、、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在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做好卫生疾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区疾控中心和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