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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熟中心小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奖发放方案

发表日期:2007/11/16 14:30:40 作者:无 有1273位读者读过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奖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教职工的生活待遇,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岗位责任意识,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奖发放方案》。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不搞大锅饭,不搞平均主义,按总额控制发放,不突破,也不留余额。

2、对年龄较大的教师(女53周岁起,男57周岁起),在考核中适当放宽条件。

三、分配方案

1、出勤奖(15分)

全学期满勤得15分,病假每天扣1分,事假每天扣2分,无故旷职人员扣除15分。

2、安全无事故奖(15分)

1)部门领导分管工作,全学期无责任事故发生得15分,若有,按事故情节扣15分、10分、5分。

2)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全学期无责任事故发生得15分。若有,按事故情节扣15分、10分、5分。

3)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出现责任事故的,按事故情节扣任课教师15分、10分、5分。

4)后勤人员在管理中出现责任事故的,按事故情节扣15分、10分、5分。

3、工作量奖(20分)

服从学校分工,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得20,政治

业务学习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

4、绩效奖(50分)

1)专任教师每学期上一节教研课或公开课得10分;

每学期写读书笔记4篇(老年教师写2篇)得10分;

每学期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评比或发表得10分;

全学期听课达规定节数得10分;

教学五认真检查合格者得10分。

2)总务后勤人员能为教学服务,平时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按时完成工作得50分;

学校每学期结束进行民意测验,评议不合格的扣10分。

四、考核办法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祥明  组员:茅洪锋 贾天春 汪太东 甘庆军 张贤伦 王生龙

2、考核时间

每学期结束进行考核。

3、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教师进行自评后,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

4、分配方案:

(分配总金额 ÷考核人员总分数)×个人得分=个人分配金额

五、相关规定

1、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停发全年考核奖,其他责任人酌情减发。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停发一年的年度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减半发放一年的考核奖。

3、违法或严重违纪者,在处理(处分)期内停发考核奖。

4、因生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按人均数的50%发放,作为生活补助。

5、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到年龄的次次月起停发。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

200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