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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9/8 14:09:36 作者:无 有763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联系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集中展示全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取得的丰硕成果,根据省文明办2011年工作要求,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其中的“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目征集时间

  2011年8月25日~9月20日。

  二、参评对象及活动组织

  参评对象为全省各联系点中学和小学。

  本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新闻中心牵头负责,《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编辑部协助完成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同步开设活动专题,进行网上宣传。

  三、剧目要求

  参评剧目力求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题目自拟。小学组剧目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5分钟。

  四、作品报送

  每所学校报送1-2个剧目,请于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办公室:①报送剧目的DVD光盘;②文字脚本的纸质文稿;③剧目信息表。联系人:张大伟,联系电话:025-86275747,传真:025-86275721,通讯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邮编:210036。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及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上公布和刊发。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小星星》将邀请部分优秀剧目的老师、同学做客直播间,讲述校园心理剧创作背后的故事,演播相关心理剧的片段,获奖单位可本着自愿的原则确定是否参加。

  颁奖仪式及优秀剧目展演活动将于10月份举行。

  本次活动详情请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专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