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熟中心小学禁止在校园内吸烟的相关意见
发表日期:2008/2/27 12:54:21 作者:无 有996位读者读过
关于湖熟中心小学禁止在校园内吸烟的相关意见
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其实这健康不仅是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也为了确保学校无烟活动的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据1991 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总则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的规定以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的规定,经广大教职工倡议,现学校将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禁止校园吸烟,创建绿色校园”活动。希望全体教职工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本着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杜绝不良习惯,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做一个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湖小人,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活动具体内容:
提倡全校教师在校不准吸烟。本着人性化的要求,若实需吸烟教师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
奖惩措施:
在校期间不吸烟的教师设立禁烟奖,每月奖励10元人。
吸烟教师不享受。
若发现有教师在学校吸烟,停止发放本人全年禁烟奖。如若不在学校指定场所吸烟,每次罚款10元。对主动举报违规吸烟的行为,每次奖励举报人10元。
本活动从本学期开学第一天开始执行。
湖熟中心小学
200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