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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熟中心小学青年教师百分考核办法

发表日期:2015/9/15 10:19:27 作者:陶秀花 有1074位读者读过

湖熟中心小学青年教师百分考核办法

                    2015/9/10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希望,为加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铸师魂,练内功,展风采,“锻铁成钢”,加快青年教师专业化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本校40岁以下青年教师(含区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

1. 师德表现(20分)           2. 出勤情况(10分)

3. 业务成绩(40分)           4. 自我发展(30分)

四、考核奖励:

1.年底,在自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评。

2.考核等次分为三等,按得分高低评奖:

一等奖4个,奖励400/人;

二等奖4个,奖励300/人;

三等奖4个,奖励200/人;

3.区骨干以上教师取得分的前三名参加考核,得奖按50%的比例发放。

4..区骨干得分低于参评青年教师平均分10分以上,骨干津贴按照90%发放;低于20分以上,按80%发放;低于30分,不享受骨干津贴。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核资格:

1.师德表现违反有关规定,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2.造成严重教学事故者;

3.病假2个月或事假10天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4.推托学校临时安排的加班工作或者消极接受。

注:1、个人得分将作为评优和晋升职称的依据,得分低于80分的,在评优和晋升职称时一票否决。

2、欢迎其他教师参与考核。

3、本办法自20111月始执行。

4、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