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试行)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9/6 9:02:42 作者:李强 有1103位读者读过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人〔2017〕18号
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师德档案(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江宁高职中心:
为健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师德行为,弘扬高尚师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宣德〔2017〕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江宁高职中心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试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师德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突出师德激励,严肃失德惩处,引导广大教师确立崇高的师德风尚,形成以师德高尚为荣、以失德失范为耻的强有力的环境氛围,争做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建档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江宁高职中心(下文称各单位)的全体在职教师(包括学校党政领导和中层干部)。
三、建档内容
1.表彰奖励。记录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的各类表彰奖励情况。
2.违规违纪。记录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中第四条的内容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并受到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处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建档流程
1.《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受表彰奖励情况一览表)》(附件1)主要记录教师受表彰奖励情况,《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违反师德情况一览表)》(附件2)主要记录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2.受表彰奖励情况由教师本人填写,各单位汇总、审核;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填写。各单位将审核后的教师师德档案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以“单位简称+师德档案”为文件名报送指定电子邮箱:jnjyjzzrsk@163.com,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后报送市教育局。
3.教师师德档案记录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即6月底、12月底前分别报送一次。
五、结果运用
师德档案内容作为教师当年及后续2-3年(视表彰奖励情况及违规违纪情节轻重)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有违反师德情况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树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把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要明确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建立和运用师德档案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确保师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填写、审核、录入、保管等相关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建档工作规范、有序,信息上报及时、全面,防止敷衍了事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区教育局对各单位建立师德档案工作进行指导与督查。
3.各单位要深入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进一步严格师德管理,强化师德监督,严肃失德惩处,坚决纠正教师失德失范行为。对各类涉及师德师风的投诉要严格按照“发现一起、调查一起”的要求,一经查实要根据相关法规严肃惩处,并如实记入教师师德档案。
4.各单位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各单位可将试行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受表彰奖励情况一览表)
2.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违反师德情况一览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受表彰奖励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基本信息 | 受师德表彰情况 | ||||||||
所属区 | 学校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政治 面貌 | 表彰 时间 | 表彰项目 | 表彰 单位 | 表彰 级别 | |
注:“表彰级别”填“全国”“省级”“市级”“区级”“校级”。
填表: 审核: 2017年 月 日
附件2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违反师德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基本信息 | 违反师德情况 | |||||||||
所属区 | 学校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政治 面貌 | 事发 时间 | 主要问题 | 问题 类别 | 处理 时间 | 处理结果 | |
注: “问题类别”填“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收礼收金”或“其他”。
填表: 审核: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