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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教育惩戒立法

发表日期:2007/12/6 14:49:46 作者:无 有873位读者读过

盼望教育惩戒立法

  读了新观察版117日发表的《那一声声“叹息”》一文,心情特别沉重。虽然学生对教师拳打脚踢的事件是个别的,但学生越来越难管理却是一个普遍的事实。时下,在很多学校,任课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愿管学生。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相应的教育惩戒法规,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理不直气不壮。而相反的,如果教师管理学生稍微严厉了,学生及其家长却会拿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中“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相关规定,来找教师的麻烦,媒体也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将责任推向教师一边。如此多管多错、少管少错的尴尬局面,让教师只好选择放弃管理。而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学生被“宠”坏了,部分学生自私冷酷,个性脆弱,心理承受力差,有的学生无法无天,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很让人痛心。

  面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问题学生,我们一线教育工作者迫切盼望有关部门尽快为教育惩戒立法,让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法可依,依法实行教育管理。应该承认,我们国家现行的《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都涉及了教育惩戒的内容,但由于这些内容都是原则性的表述,操作性不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让教师无所适从。我们期盼出台一部比较科学、详尽的中小学生惩戒教育规范,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师的权力,细化惩戒的范畴,不仅规定出教师具有哪些惩戒权力,学生犯什么样的错误应该受到什么程度的惩戒,更要为学生管理制定一些规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可以参照国外的一些经验。据媒体报道,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韩国几年前通过了《教育处罚法》,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如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规定十分详细而明确。

为教育惩戒立法,不仅是为学校教育制定底线,为学校和教师科学育人提供依据和保障,更是为了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成长。盼望有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作者:曾凡芳)

选自------中国教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