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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发表日期:2018/7/10 10:14:53 作者:李强 有4601位读者读过

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发表日期:2015/12/2

第一章  校风建设

 

【学校使命】

怀仁弘智育乐真少年,执古开新立百年之校。

 

【校    训】(代学风)

做人明大义,求学重博文。

 

【学校精神】(代校风)

    思学和乐,研教精真。

 

【教师准则】(代教风)

德正业精,养智育贤。

 

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章程

(本章程于2012年6月14日五届五次教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江宁区湖熟中心小学”。校址为:江宁区湖熟街道灵顺南路150号。

第三条  学校隶属江宁区湖熟街道,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六年制小学。学校实施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四条 学校的核心办学思想及文化发展主旋律为:乐真教育。

    训:严于律己   宽以待人

办学理念:学生快乐成长    教师健康工作    学校和谐发展

学校三风:

校风:积文化   传精神

教风:凝智慧   勤修身

学风:善合作   勇攀登

办学目标:

育有品的学生,造有为的名师,创有力的学校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学校的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自主管理;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

(三)按规定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四)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出具相关的证明;

(五)对学生进行品行与学业的评定与考核,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依法聘任或解聘教师及职工;

(七)依据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实施奖励或处分;

(八)依法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九)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校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法令和政策;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支持工、青、妇、少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五)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六)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七)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办社会认可、家长满意的教育;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七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八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任命。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执行上级指标,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身体健康的一代新人。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三)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

(五)充分发挥领导群体的智慧、力量和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七)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领导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3.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教学大纲,开齐开足各门课程。遵循教学规律,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及课外教育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注意劳逸结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改善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建好劳动教育基地。

5.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实行一支笔批核。搞好校园建设,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群众福利。

6.领导和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

7.按照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8.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9.做好退离休干部、教师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廉洁勤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十)离任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计。

(十一)校长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章程,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其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在学校贯彻执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党管理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参与讨论校长对干部任职的提名。

(三)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学期工作计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帮助校长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行政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等任务。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严治党。

(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加强党风廉政工作。

(九)做好退离休干部工作,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是在党支部领导下,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

(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讨论决定在学校范围内涉及教职工福利方面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定岗、定编、定人、定责、定工作量。

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或安排其他工作。未聘人员请示上级主管部门调出或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未聘人员在校内安排别的工作的,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按有关法规政策上报区教育局审批同意予以辞退。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的职务聘任,但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要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

第十五条  学校设副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并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

根据实际,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安保办、教育技术处、总务处和工会。各处(室)在校长室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具体负责学校行政等某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办学方向和事业规划;人事调整和评优晋级;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课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应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努力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综合实践能力,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逐步学会学习,学会关心,学会合作,学会创造。

第十八条  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人人都应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确定好班主任;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四)营造有浓郁德育氛围的校园景观,培养以爱国为核心的校园精神,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五)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营建“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办好校报《乐真湖小》。

第十九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办法,推进新模式的实施,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  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第二十一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以“发现教育”为突破口,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积极组织教科研课题研究,积极推广现代教育技术。

第二十二条  认真抓紧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订教学计划、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各类教辅、活动用具,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四条  学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整班性补课,不得歧视后进学生。

第二十五条  改革考试制度,变综合性考试为阶段性随机调研。

第二十六条  平常作业批阅,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七条  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好艺术节、运动会工作。

第二十八条  加强科技教育,认真办好“科普宣传周”活动和“红领巾广播站”,不断拓宽学生学习空间。

第二十九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的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三十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团书资料,注重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第五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一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三十二条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费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经人员应严守财经纪律。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政府经济监督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加强食堂管理。组织学校伙管会的成员,定期加强对食堂的卫生、安全和伙食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食堂能最优化地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六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的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文化校园。

第三十九条  创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年级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四十条  全体教职员工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十一条  加强校园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四十二条  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实行“红领巾监督岗”值勤制度,培养学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为习惯。

第四十三条  校园内一律不得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严禁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四十五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经常检查校舍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七章  教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自觉按《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第四十八条  学校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定岗聘任,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引导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五十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一条   教师应具备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歧视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请吃、礼品或钱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聘、评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培训。

第五十三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教师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学校的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五条  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

第五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第五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2.参考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当学生干部为同学、集体服务。

6.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好的思想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第九章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江宁区教育局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上级领导部门批准。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岗位职责

一、校长职责

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学校党组织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

    2.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以教学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

    5.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可以统筹使用。

    6.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团工作。

7.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和落实校党政工作会议、校内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2.根据学校党政领导的意图和工作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并提出咨询意见。

    3.负责校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撰制,督促检查工作计划及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学校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做好学校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督促部门负责人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

    5.负责学校对外接待及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及落实到具体处理部门。

    7.负责审核校务公开的形式内容、范围、时效工作、政务工作。

    8.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

    9.负责对年段部工作的全面协调。

10.负责各部门对教师月考核工作整理报批、送财务室。

11.负责教育局办公室、人事科等部门下发工作的处理、落实。

12.牵头部队、街道、社区等单位与学校的共建工作。

办公室干事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

 

    三、教务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根据学校学期工作计划要点,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指导落实教研组工作。审阅教研组计划,核实各科教学进度和执行教学质量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负责对备课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通过活动督促年段部开展好备课组活动。

3.负责对年段部教学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和考核。督促全体教师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扎实抓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建立“学困生”档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组织对学生的考试、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

    5.负责全校排课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6.负责和上级教研主管部门联系,积极开展好各级教学研究活动。

    7.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8.做好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的订购工作。

    9.加强对图书室、教师阅览室等的建设建议,督促管理好各类教学挂图和仪器。

10.负责每周教师文化业务学习的安排,努力打造高效课堂。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落实校本培训、教师进修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11.负责对教研室下发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教导处干事协助教导处主任工作。

    

四、教科室主任职责

教科主任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体负责组织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1.协助校长定期组织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校工作规划、计划,拟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重要课题的确定工作。

2.及时、准确、有效地收集和介绍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为校长的教育科学研究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情报。

3.组织学校教师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

4.抓好校内教育科学研究试验项目的落实、总结和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学校所承担的国家、省、市、区的课题项目的研究落实。

5.协助学校教导处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做好教育科学研究的指导工作。

6.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普及工作,组织各种活动,努力提高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骨干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研究能力。

7.加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的检查督促,把握研究方向,定期召开教育科学研究会议,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8.做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教育科学研究档案。

9.重视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的考核工作,组织并实施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评奖。

10.负责对年段部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和考核。

11.负责对教科室下发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五、德育处主任职责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进行德育工作总结,审定和督促实施少先队大队部工作计划、班主任计划。

2.抓好班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学习交流先进教育理论和经验,指导班级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生活、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各类德育评选工作。

3.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不同班级的学生特点,创造性开展学生德育工作。

4.督促教职工对德育工作的齐抓共管。

5.协助少先队大队部抓好学生干部工作。定期召开班干部会,大力培养学生干部,指导队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6.抓好学生操行量化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成长脚印的审查工作;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7.广泛联系家长和社会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德育网络的育人作用。

8.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交通、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9.加强德育研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事迹和经验。

10.负责对学校宣传橱窗的策划、布置,对学校广播室、黑板报、电视台的建设和管理。

11.负责对年段部德育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和考核。

12.做好对普教科、德育研究室下发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德育处干事协助德育处主任工作。

 

六、教育技术室主任职责

1.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学校的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制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工作计划,总结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学期工作。

2.建立健全全校电教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督促规章制度的执行。

3.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全校电教设备采购的审批及设备的合理调配。

4.负责对全校教师进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有关教学资源的使用与培训,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发展多媒体教学等,实现学校现代教育的蓬勃开展。

5.做好校园网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力争实现我校教师在网络上进行备课、学习、办公、信息查询、对外交流等,做好家校通工作。

6.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的管理、建设及网页发布等。

7.积极做好现代教育技术和各科教学的整合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课件评比活动。

8.负责对年段部信息技术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和考核。

9.做好对电教中心下发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七、总务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费预算和学校实际及学年工作要点,坚持勤俭办学原则,拟定学校总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按计划订购和发放教师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校产的登记、分配、保管、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4.管理财务。做好学生杂费、代办费清退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种经费等。

    5.负责对校园环境的管理,搞好校园规划及环境的绿化、净化、美化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协助办好食堂等。

6.负责组织本处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了解师生的需要,主动及时提供优质服务。

 

   八、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及学校工会委员会的决议,拟定并认真实施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活动,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2.在党总支部领导下,配合学校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协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有效地组织生动、丰富、有意义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努力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4.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负责协助和督促行政,努力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推行教师阳光锻炼一小时活动。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协助做好离退休教师和职工的工作。

5.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

6.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指导工会小组的工作。

7.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8.工会委员协助工会主席工作。

 

    九、团支部书记职责

    1.在学校党总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党的各时期中心任务及学校工作计划,草拟并认真实施学校团支部工作计划。

    2.以主要精力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团员进行理想教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并督促团员干部和广大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团组织的先进性,做好团组织的发展工作。

    3.主持召开支委会,安排好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又适当青年特点的活动。

    4.在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协同教务处具体指导学校少先队工作,推荐优秀团员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5.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与教务处、少先队大队部共同组织好节假日活动和学生干部基地培训工作。

 

    十、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职责

1.根据少先队的任务和学校德育指示精神,制定并实施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安排学校少先队大队活动。审批各中队的工作计划,指导各中队开展活动。

    2.抓好少先队的思想建设。运用少先队的特有的组织形式和教育手段,对少先队员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教育少先队员听从党的教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3.抓好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组织辅导员学习少先队业务、交流工作经验,做好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各中队开展活动。做好少先队的发展、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建设好少先队骨干队伍,培养、训练少先队大队、中队干部,锻炼他们独立活动的能力;定期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总结少先队的工作。

4.抓好学生干部工作。定期召开班干部会,大力培养学生干部,指导队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抓好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工作;主持升旗仪式。

    6.搞好节假日的少先队活动,协助德育室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组织队员参加课外活动和学习英雄模范等活动,在活动中提高队员觉悟,增长才干。

7.建立健全少先队部的“小家务”。布置好队室,训练好鼓号队,建设好宣传阵地,每周组织一次红领巾小广播,做到组织落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

8.做好少先队资料的积累工作,不断充实队史。

9.定期向党支部、校行政反映少先队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0.加强少先队工作研究,探索少先队工作的规律。

11.负责对年段部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服务、督查和考核。

12.做好对团区委、少工委下发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年段部主任职责

学校实行年段部负责制。年段部主任是年段部师生的领导者,是本年段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其工作应向校长负责,在分管校长的组织协调下,接受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教科室、教育技术室等部门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指导。

1.全面负责并具体贯彻执行本年段师生、教育教学管理与各项活动,团结带领年段部师生、使年段部具有凝聚力,争取年级整体进步和均衡发展。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年段的特点,制定年段部工作计划,使全年段师生有目的、有步骤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年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处理年段日常事务。督促本年段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时做好各项计划,总结,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并负责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参加学校行政会议,负责交流本年段工作情况,组织好年段部教师会议。

5.抓好师生教学常规,做好课务协调、学籍管理与组内教师请假、考勤等工作,维护本年段部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抓好学生的学习与日常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组织、开展年级有意义的集体活动,配合做好学生奖惩、考评等工作。

7.重视年段部内师生安全法制教育与管理,处理年段部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并报分管校长。

8.做好年级教师月考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年段部教师的考绩、评优等工作,对任课教师、班主任考评提出意见。

9.关心年段全体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真诚倾听教师的意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十二、安全督查员工作职责

1.安全督查员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督查工作。

2.学习并了解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江宁区学校安全工作资料汇编》中的内容。

3.负责每天对学校及周边进行有记录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经验,督促安全问题整改,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信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台帐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5.按时参加各类安全工作培训班的学习,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宣传和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好上级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有关安全工作的创建活动。

 

    十三、主办会计职责

    1.经常了解各部门的经费需要情况,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开支,要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持抵制,并向校长报告及时作出处理。

    2.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及时结算记帐,一切帐目均清楚正确。

    3.按规定编造好学期、月份的各种报表统计资料,做到准确及时。

    4.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保存,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切暂付款项。

    5.认真收好学费、代办费,指导帮助出纳工作。

6.每月定期向校长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十四、出纳会计职责

    1.负责办理学校行政经费及其他经费的现金、票证的收付工作。

    2.熟悉各种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仔细审核收付时的每一张单据、凭证,做到经手的每一笔收付都符合制度和标准。

  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对暂付的现金、支票要催促有关人员按规定报销结帐。

4.负责学校有关物资采购及其他事务。

 

    十五、班主任职责

    1.爱护学生,做好本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使本班形成一个遵守纪律,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集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取得发展。

    2.经常与课任老师联系,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状况。

    3.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搞好清洁卫生,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4.组织领导班委会、中队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本班少先队开展活动。

    5.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配合有关科任教师开展科技活动。

6.与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

 

    十六、任课教师职责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齐、上足开设的课程。

    2.根据课程标准编制授课计划,并按时完成所规定的授课时数和教学内容。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充分做好教学前的准备工作,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教好课。

    4.认真批改作业和做好课外辅导。

    5.配合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不随便停学生的课。

    6.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及完成质量分析。

    7.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8.充分利用电教手段,加强对学生的直观教学,注意保管仪器设备。

9.认真做好每学期的工作总结,按时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七、图书管理员职责

  1.管好、用好图书,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作出积极的努力。

  2.对现有图书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登记、建卡,做到帐物相符,管理好图书室的所有财物。

  3.做好图书的出借工作,编写好各种图书的索引,方便师生查阅,提高图书的流通率和使用率。

  4.定时开放阅览室,协助班主任组织,指导不同年级学生开展课外阅读。

  5.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定期检查并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6.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与图书管理制度,切实制订防火、防盗、防虫、防蛀、防霉、防湿、防鼠等措施。

7.每学期末向学校领导汇报图书的管理、损坏情况。

 

    十八、校医职责

  1.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的联系和落实工作。

  2.按学校和教务处的要求和规定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每周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和一月一次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检查。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保护学生视力,积极开展防近工作。

  5.及时上报药品库存情况和采购药品计划,并妥善保管好药物,避免失效。

  6.及时处理学生突发的伤害事故。

  7.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8.严格执行医务室规章制度。

 

     十九、复印员职责

  1.负责按时完成学校材料的油印工作。

  2.保证打字材料的清晰,并力求节约。

  3.保养好打印机、微机等设备,管理好其附属设备及工具,保持室内卫生。

4.严格做好打印机密材料的保密工作。

 

二十、档案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主动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学年度立卷归档工作,做到:收集齐全、分类清楚、组卷合理、编号正确、装订整齐、排列有序。

3.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及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对破损和字迹退色的重要档案,做好修复或复制。

4.积极提供服务,编制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索工具,编研两种以上档案资料(如大事记、机构沿革、历年表彰名册)汇编档案利用事例。

 

 

 

 

 

 

 

 

 

 

 

 

 

 

 

 

 

 

第三章  学校常规管理

 

一、学籍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实现学生学籍的信息化管理,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如下:

1.新生入学,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籍档案。认真填写有关表册。学籍档案照片由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加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2.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3.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4.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5.每学期要对学生数和变动情况作好及时的统计和整理,积极与班主任沟通,掌握可能流失学生的情况,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全校无流生,并配合教育局主管部门做好毕业生家庭情况的审核工作。

 

二、教具管理制度

1.教具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教学人员需要教具时,到教具室办理借用手续。

2.教学人员在使用教具时,要爱护保管好。一般学期开始借出,学期结束上交教具室。

3.凡遗失教具,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4.凡因人为损坏,一律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5.学校教具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三、电教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电器教材、设备归教育技术室负责,并由专人管理,各器材设备分类登记造册,编写好目录。

2、高档电教器材(摄像机、照相机、手提、投影等)由教育技术室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收录机等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

3.电教软件教材,采用集中管理和分散保管使用相结合,并由专人负责。

4.所有电教器材(包括软件)必须认真办理领物登记手续方能出借,用毕时归还注销,不经学校同意,不得将所借电教器材带出校外或转借给校外人员使用。

5.教师因教学需要,直接到教育技术室借用器材,须认真填写《借物登记单》,所借物品用完后及时归还,并进行验收,贵重电教器材一律由教专职教师使用,不借他人。

6.全校的电教器材,平时做到定期保养维修,防止人为损坏,学期结束后,对所有器材进行全面清点,做到与帐目相符合,有损坏查明情况,及时修理,借出未归还的,应及时收回。

7.认真采取防范措施,节假日间,所有电教器材设备集中保管,贵重物品放在专用柜内,以防失盗,总务处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8.使用电教器材,要掌握使用方法,要细心爱惜,所有电教器材、设备如自然损坏,应立刻报告教育技术室,以便及时维修,保证教学的需要,若发生人为的遗失(或失盗)、无故损坏,要按价赔偿。

 

四、班级电教器材使用规则

    1.班级电教器材指班级使用的液晶电视、电脑、视频展示台、电教讲台、银幕及其附件。

    2.班级电教器材要按规定有序摆放,并只限于教室内使用,一般不得随便带出教室。

    3.各科教师应按使用规则正确使用,发现机器有异常班主任报告。

    4.班级电教器材的管理与使用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班主任应定期向教育技术室汇报器材的运行情况。

    5.各科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均要在班级电教使用记录本上登记。

 

五、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1.所有体育器材,由体育组体育器材室统一管理。

2.每学期前,根据需要购置体育教学器材,建立健全器材设备的帐目登记、造册、出借、领用、报废、赔偿制度。

3.每学期要进行器材实物清点,做到每月一大查,每周一小查,及时增添补全,决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4.定期检查室外的体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课前体育教师本人亲自去器材室领出教学器材,课后要认真查对器材,体育活动课一律由体育组专人发放器材,各班体育委员领取,用完后立即归还。

6.在教学过程中,如遇到器材的损坏,教师本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损坏程度进行处理,处理的情况要登记上册,所有体育器材如有人为损坏,视情节酌情予以赔偿。

7.本室器材一般不外借,主要由体育组专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登记出借,并按时归还。

 

六、仓库财产保管制度

1.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每学期必须核对一次,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固定资产帐要与财务帐册相符。 

2.验收、领用、保管、出借都要登记。凡办公需要的用品,应及时供应,做好记录,注意节约。

3.对各组、室所保管的物品,要做到心里有数,每年初登记,年终核实,张榜公布。如有缺损应追查责任并赔偿,保管得好可给予奖励。

4.仓库内保持整齐、清洁,财产分类,摆放有序。

 

七、物品保管制度

1.学校购置的一切财产必须登记注册。

2.学校发放的一切固定财产和耐用物品, 必须具体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室专人负责保管并妥善使用。

3.领取一切物品(含教导处的教学用具),必须登记签名。

4.对于损坏的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及时汇报,由后勤及时安装或修理。

5.学期结束所保管的东西均应归还仓库,由总务处根据保管程度进行考核,发放增产节约爱护公物奖。

 

八、图书室书刊资料借阅规定

1.凡本校教职工及在籍学生均可按本规定借阅图书刊;

2.借阅书刊资料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当月应将所有借阅书刊资料归还图书室。

3.爱护书刊,人人有责,遗失所借书刊资料必须照原价的2-5倍在工资中扣除赔偿,对沾污或撕坏书刊者,酌情索要经济赔偿。

4.学生每人每次借阅1本书刊或资料, 要求自借阅之日起一周内如数归还,还清后才能借新书。

5.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图书室书刊借阅守则》,争做文明读者。

 

九、教室、办公室财产管理       

1.教室财产由班主任及全体学生共同使用保管。

2.办公室的财产由该办公室全体教师共同使用保管。

3.建立财产登记制度,财产在学期初发放,在学期末验收入库。如有缺损应查明原因加以处理。

4.各班及各室要十分爱惜学校的财产,注意保管,防止遗失,不得把学校财产私自拿回家使用。

5.贵重物品要十分小心保管,防止失窃;电教仪器要经常擦拭,及时加盖,延长使用寿命。

6.财产的自然报废要填写报告单,经总务主任批准,行政会议同意后登记注销。

7.每学期结束前,贵重物品应上交总务仓库和电教仓库,不得放在办公室或教室中过假期。

8.人员变动前,应办移交手续。

9.注意安全使用电器。

 

十、购物制度

1.凡需购物者均由所属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填写购物单,申请购物必须提前两天。

2.由校长室审批同意后交总务处统一安排购买。

3.购物必须两人以上,购来物品一律由总务处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由总务主任签字后交校长室签字,再到会计处报销(会计把好关)

 

十一、校园网管理条例

学校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网络管理中心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和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排、监督和管理校园网络系统。

2.网络管理中心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公共安全,维护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

3.负责对校园网建设和使用中的重大问题、政策性问题提出决策性意见,对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负责校园网近、远期规划及建设方案的制定。

5.管理员负责维护中心机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协同有关技术人员处理。

6.网络中心要指导本校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7.网络中心定期对师生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8.中心机房网络系统不得随意移动、改变布线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卸载应用程序,外来的软盘、光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入。

9.未经主管领导或网络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网络中心机房。

()校园网用户使用规定

1.校园网的建设主要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各部门应积极有效地利用校园网开展工作,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现代化手段和办公自动化水平,发挥校园网和互联网高速信息通道的作用。

2.学校计算机软、硬件资源仅用于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教学活动和业务范围,通过其网络系统进行的国际联络,数据传输,邮件通讯和新闻发布等,其内容必须属于上述范围,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

3.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的计算机系统不得随意更改设定,不得自行安装或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各处室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

4.校园网上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传播具有迷信、色情和其他有碍社会治安、有伤风化、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信息以及其他有违法律法规的信息。

5.严禁用户在计算机上做任何与学校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科学意义的测试操作、广播型或链式通讯操作,严禁私自安装程序,如确需安装的,应报请网络管理中心同意。严禁玩赌博程序,严禁玩游戏,包括网上交谈、各种网络游戏等。

6.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

7.学校计算机的账号、已享用的(或小组享用的)资源、口令密码等,不得泄露给外人。严禁将校内账号让校外人员使用,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阅读他人的通讯文件,一般不得私自拷贝不属于自己的软件资源。个人、小组的重要资料做好备份工作。

8.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9.各处室发现来历不明的邮件或其他信息,不得随意打开,应及时向网络中心汇报。

10.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11.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入网处室和个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网络连接直至诉诸法律。

12.各部门要严格如实填写上机使用记录。

 

十二、学校日常环境卫生制度       

1.教室和包干区每天打扫,每天由班级卫生委员检查;每月一大扫,德育处进行检查评比。

2.室内做到“洁、齐、美”,清洁包干区做到无纸屑、无杂物。

3.各班卫生员每周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每周将检查表交卫生员,校医进行抽查。

 

十三、学校绿化管理制度       

1 绿化校园,美化校园是全体师生员工的职责。

2 学校建立一支专业绿化管理队伍,由护绿志愿者、花匠、总务后勤人员组成。

3 每年按优美学校规划投入绿化资金。

4 各班建立一支学生爱花、护花小队,做好包干区内的护绿工作。

5 对乱摘乱采花、果的师生要进行教育,并照价赔偿。

6 绿化专业人员应精心养好花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十四、学校治安管理制度

1.加强治安管理,提高警惕,清除隐患,防火防盗。

2.建立治安领导小组,由校长、总务、后勤(门卫)人员,部分青年男教师组成,门卫每天放学后要巡视校园,检查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填写好检查记录,上报总务处(安全办),作为年段部学期“平安和谐奖”千分考核的依据。

3.定期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门卫不准随便放闲人进入校园,有事进校要登记,学生家长来访要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门,如果送东西给学生一律由门卫负责传送。

5.对存放贵重物品的科室,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装置。

6.财务室除配备保险箱,不准留现金过夜。

7.超过五万元现金的领款要二人一起领取,超十万元的要三人一起领取,领款后中途不得随便停留他处。

 

十五、校园安全教师须知

1.行车安全

1)教师汽车早晨按学校指定线路进入,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时,必须是学生上课时间从大门出入,课间时段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禁止出入。

2)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从大门进入,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所有摩托车以及三号楼的教师电瓶车、自行车须停在进校门的右侧车棚,二、四号楼的教师电瓶车、自行车可以停在四号楼后面车棚)。

3)所有车辆进出校园和在校内行驶时,禁止鸣号,注意避让,限速5千米/小时。

2.值日护导

1)值日时要佩戴值日标志。

2)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注意保持值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协助年段部处理偶发事件。

3)如值日当天有事,请自行与其他教师对调,并告知年段部。

4)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反馈、上报年段部。

5)若在值日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值日教师不在场则追究相关责任。

3.晨检午检

1)班主任每天进行晨检午检,上午第三节课之前必须通过学校网站“学生出勤信息上报系统”日报班级学生出勤情况(采用零报制)。

2) 在填报病假学生姓名的后面括号简单注明病因,例如:感冒、发烧、骨折等等,若住院的还须在病因后注明,便于校医每日上报区疾控中心,因病因事缺勤须履行请假手续。

3)无故不到校学生要做到及时电话或其他方式回访。

4.办公室安全

1)各办公室要加强电器管理,经常检查电线、插座安全情况,防止短路、漏电等问题发生。有安全隐患,立即告知年段部报修。

2)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3)要养成办公室没人时随手关灯、随手锁门的习惯,加强节约和防盗意识

4)每天下班前要关灯、关机、断电、关窗、锁门。

 

十六、校园安全家长须知

    近年来,各地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社会、家庭及学校造成极大不稳定。为此,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教育局、江宁区教育局均召开了有关校园安全会议,要求学校:“预”字当头,防患未然。

    “为学生营造平安、幸福的成长空间”一直是东山小学全体教育人的不懈追求。为了能得到您的全力支持,我们特制订东山小学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得到理解与配合。

1.接送孩子时间管理

我校有1000多名学生,由于接送家长日益增多,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只有家校合作,才能避免给学生安全带来隐患。

1)夏季上课时间:

上午740和下午130,家长可以安排孩子适当早到校(提前二三十分钟为宜),但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避免孩子在上学途中逗留造成的管理真空

2)放学时间:

中午:12:00

下午:       

一、二年级3:05放学,其他年级周一、二、四、五3:50放学,周三所有年级3:05放学。请需接孩子的家长按时来接

3)管理要求

①送孩子的家长不要进入校门。

②各班级孩子会排路队有秩序出校门,接孩子的家长不要拥挤进校门找孩子,要在和孩子约定好的地点等候孩子。

③除特殊情况,低年级老师打好招呼把孩子留在学校外,其他均到点准时整班放学;中高年级的孩子下午放学后值日清扫的时间,一般会在二十分钟左右,请家长耐心在门外等候。

④教学时间家长一律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如果家长有急事要进校园,请按学校规定先电话联系老师后,到门卫处登记,方能进入校园内。

⑤学生社团训练期间,参加训练的学生会在规定时间结束,请家长在校门口耐心等候。

⑥雨天放学,学校会启动应急预案,一~三年级的家长到班级接孩子,班主任老师在班级等候,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走。

2.上课期间管理

孩子们在校时间,学校原则上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不能进入学校。

3. 若因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可凭班主任发放的“家校联系卡”经门卫同意后可以进校。

4.统一接待家长时间

每周星期四下午1630学生放学后为我校家长接待时间,需要访问老师的家长可事先提前和老师联系,由您的孩子提前一天把“家校联系卡”带给您,访问老师时请佩带好“家长联系卡”方可进入校园。

5.家校和谐交流

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教育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家庭与学校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孩子在校期间发生矛盾纠纷时,要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宽容,少一些狭隘。教师是懂得教育规律、懂得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者,友善和谐的家校交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6.尊重保安工作

学校保安肩负者公安部门给予的职责,工作十分辛苦,责任非常重大。当他们执行全封闭管理时会给您带来不便,但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既然为了孩子,那目的和您就是一致的,所以请家长一定尊重保安工作。

7.征求家长意见

如果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更好的意见,敬请赐教。

友情提醒:您的良好行为是您孩子的一面镜子,您的行为也将被记入您孩子班级的考核之中。谢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十七、学校文印制度

1.打印室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打印任何材料必须围绕为学校的中心工作。

2.任何个人的文章、材料不得在本校打印。如有急用,需学校批准方可打印(个人自付成本费)。

3.打印室打印任何材料,打印员必须做详细登记,由送印本人签字。

4.打印情况每学期末汇总并作好结算。

 

十八、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十条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达机密事项。

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九、文件材料保密范围

1.重要的文书档案。  

2.人事档案。

3.干部、教职工考核、考察材料。

4.未经公布的人事变动及干部任免材料。

5.未公布的违纪查处材料。

6.落实政策的材料。

7.重要统计数据。

8.库存备用资金。

9.会计帐表和会计档案。

10.党、政会议记录。

 

二十、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制档,把档案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建立健全学校档案管理综合机构,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下设专、兼职各类档案管理人员,把档案工作纳入本校工作计划。

3.建立学校综合档案室,对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档案室要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入内。要有足够的专用橱柜,尽量做到规格、式样统一,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4.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十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按校档案室要求,由各类档案人员进行收集,按卷整理,立卷归档,定期移交档案室保管。

2.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按局所发《中小学档案》中有关条款执行。要注意建立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档案,注意对反映本校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荣誉奖励证书等材料的收集管理。

3.立卷归档要求:收集齐全、分类清楚、组卷合理、编号正确、装订整齐、排列有序。

4.每学年立卷完毕后,将室存档案的数量和当年立卷数量(分永、长、短)及案卷目录等情况向教育局简要汇报一次。

 

二十二、文书处理制度

1.收发文制度。收文要登记,发文留底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补办登记手续。

2.送阅批办制度。文件登记后,及时送领导审批,并根据领导批办意见,转有关部门、人员办理,发文稿须送领导审批同意后,再缮印、盖章、分发。

3.催办清退制度。对需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催办,已办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人员及时清退注销。

4.平时归卷制度。对办毕的文件及时清退收回,并按文件作者或问题分类存放,能立卷的专题文件材料应及时订成册。

5.学年度归档制度。每年七月份前,要将平时归卷的和还在各处室、教师手中的文件、资料、表格等进行收集、清理、核对,八月三十日前完成立卷工作。

 

二十三、档案借阅制度

1.凡需借阅要案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外单位借阅档案需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后,必须点交清楚,退还时详加检查,确实无损后,办理注销。调阅党内文件必须是党员,调阅绝密文件资料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2.阅卷的同志,应爱护档案资料,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拆卷、抽页,不得在卷内文件上圈点、划杠涂改,严防茶水和烟头的污损。

3.调阅档案资料须在阅档室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走。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者,应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五日内归还,逾期要办续借手续,不得互相转借。

4.查阅完的档案随时归还原处,不准放在桌上和抽屉里,以免丢失或泄密。

 

二十四、学校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处处留心不安全因素,时时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2.每年九月份第一周定为学校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认识信号灯,平安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走路靠右行,小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

3.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广播站、电视台、黑板报、橱窗等)定期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卫生教育。

1)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避免着火和触电事故。

2)教育学生不喝生水,饭前便后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3)教育学生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刷牙漱口。

4)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教育学生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睛和书本的距离要保持一尺。

6)教育学生连续看书一小时左右要休息片刻,或者向远处眺望一会。

7)教育学生不在光线弱或直射阳关下看书、写字,不躺在床上和走路时或者动荡的车厢里看书。

8)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不许追打嬉闹,要进行文明游戏。

9)教育学生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许在校逗留,不许在外面玩耍。

 

二十五、学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学校实行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定时开关学校大门。外人进校门均要填写会客单,学生未到放学时原则上不得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和值日领导同意才可离校。

2.学校实行领导、教师、学生三位一体的每天值日制度。值日领导、教师均要提前半小时到校和推迟半小时离校,进行课间巡视,维护校园秩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认真填写值日记录。

3.严格安排好学生外出活动,外出活动时均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全校性的活动校长室、年级组长均到场指挥;班级活动由班主任指挥。年级或班级外出活动需向学校请示,同意后方可行动。

4.学生就餐时按食堂规定,有秩序地就餐。就餐结束后不许进行剧烈运动,铃声响后请自觉进班午休或午读。

 

二十六、安全保卫“月月查”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工作每月进行检查,对校舍围墙,用电设备,煤气管道等重要场地进行察看,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2.每月召开会议研究有关安全工作的事宜,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任务。

3.对安全工作进行及时反馈,鼓励先进,促进后进。

4.经常听取学生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搞好校园安全,确保师生有安定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十七、学校安全值班制度

1.门卫人员应尽职尽力保护好学校的安全,白天、夜晚都应增强防范意识。

2、学校行政人员在节假日期间,要参与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检查巡视校园安全情况,填好值班记录,处理好偶发事件。

3.护校值班时,对学校的重要场所,要进行定时察看。

4.值班人员对利用节假日为学校进行维修的人员要督促他们爱护校产。

5.护校检查发现问题时,要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通报给学校主要领导。必要时可直接与110联系。

 

二十八、值日护导工作职责

1.值日时要佩戴值日标志。

2.学生进校、放学时必须到大门口维护秩序,值日领导协同保安人员处置校外偶发事件。

3.课间须在校园内巡视,值日领导督促区域值日教师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协同年段部、校长室处理偶发事件。

4.值日领导课中巡课一次,督察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5.值日领导、教师如值日当天有事,请自行与其他领导、教师对调,并告知校长室。

6.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记录,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反馈、上报年段部、校长室。

7.若在值日区域内出现安全事故,值日领导、教师不在场则追究相关责任。

 

二十九、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师生要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时刻提高警惕,增强防火意识,确保校园安全。

2.要有专门人员或处室负责管理消防器材,做到勤检查,按期更换,以备急用。

3.要按照消防的要求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并配好应急照明灯。

4.要对照明线路、电器、煤气管道、灶具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

5.学校领导要督促和检查消防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不按规范操作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教育。

 

三十、学校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设置安全工作小组,并由校长直接领导学校安全工作,负责督促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建立各项保障教师、学生安全机制。

2.学校实行严格门卫制度,定时开关学校大门,外人进出校门均要填写会客单,学生未到放学时原则不得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和学校值日领导同意。

3.学校实行领导、教师、学生三位一体的每天值日制度。值日教师、领导均要提前半小时到校和推迟半小时离校,课间多次巡视,及时维护校园课间秩序,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要及时向值日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认真填写值日记录。

4.安全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学校房屋、电器、饮水、食堂、通道等各项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修意见,并督促学校有关处、室立即执行,鼓励教师关心设施安全,做到学校安全,人人有责。

5.安排好学生外出活动。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教育局批准,校长室统一安排,分管校长亲自带队,具体处室负责人制定好详细的活动排及安全预案,并组织实施。

 6.小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7.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家长们的关于安全工作的意见,并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

8.学校总务处要严格管理学生食堂;学校膳食委员会负责监督,严把食堂伙食的质量关和卫生关。

 

三十一、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非工作人员进入伙房。

2.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南京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手册》上的要求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3.每天要打扫好伙房和餐厅的卫生,周末再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清洁的卫生环境。

4.学校水电工作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对伙房(包括餐厅)的电路和设备,煤气管道要勤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5.学生就餐时,值班人员应加强安全管理,不许学生接触电器设备,午餐结束后,应组织学生回教室午读或午休。不许学生进行剧烈活动或单独行动。

 

三十二、财会室安全防范制度

1.财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对学校的现金要管理好保护好。

2.学校的现金不得在财会室过夜,要把当日现金送银行保存。

3.财会人员收现金时,要细查票面,拒收假票。

4.财会人员要时刻注意锁好保险柜,做到人离柜门锁。

5.非财会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财会室,有事进入该室时,须得到财会人员许可,方可进入。

6.总务处人员,应协助财会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十三、学校网络教室安全防范制度

1.学校网络教室由教育技术室分管,并由专人负责网络教室的各项管理。非本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网络教室建设中的电路设置由总务处和电教室共同负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布线,安装电器设备。

3.网络教室要做好防火工作。

4.管理者定期对机房的电路及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各种不安全因素,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共同解决。

5.加强网络教室财产的保管,散件进橱,对未及时锁门而造成的财务损失,管理员需承担责任。

6.学校网络教室是用于教育教学的设施,各办公室要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十四、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对进出仓库的物品要履行登记手续。

2.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入内,有事进入仓库时,须得到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

3.提高警惕,定时检查防盗装置和防火器材,禁止在仓库内吸烟、点火。

4.学校值班人员对仓库要加强巡逻,确保安全。

5.学校的所有财产必须放在指定的地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移动,学校借出的物品,由总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到期后,管理人员要及时收回,并察看有无损坏。

6.凡因人为造成的物品损坏或丢失,一律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三十五、门卫安全防范制度

1.建立创安小组,由校长、总务、后勤门卫人员、部分青年教师组成。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定期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卫学校安全。

2.每天放学后要巡视校园,检查门窗、电灯关闭情况,填写好检查记录。

3.门卫要每时每刻监守岗位,不准随便放陌生人进入校内,来客进校要先登记;然后按来客要找的对象,用电话先联系,摸实情况后方可进入校园。学生家长来访,要经同意后方可入校,若送东西给学生一律由门卫负责传送。

4.对存放贵重物品的科室,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装置。

5.对师生以及老师家属广泛进行安全、消防和法制方面的宣传,使大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三十六、危险品管理规定

1.自然仪器室物品,特别是危险品要按规定放置,不得乱丢乱放。

2.不得在自然仪器室吸烟、点火,注意消防。

3.对于自然仪器室物品特别是危险器的使用、借还等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说明用途,登记数量,以及借还日期等,使用者首先要明确操作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4.注意保持自然仪器室的清洁,做到定时打扫保持通风。对于使用过的仪器注意及时清理,以消除隐患。

5.对于自然仪器室里物品,仪器的损坏注意及时登记,采取措施及时更换。

 

三十七、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1.各班级所使用的学校财产,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进行操作。各班级的师生都是管理者。应树立“爱护校产,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思想,管理好学校每一件校产。

2.各班级的班主任是校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与学校签订校产管理协议。各班主任应挑选一名学生担任班上的校产管理员。协助老师做好校产管理工作。

3.各班级应加强校产在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校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和保护工作。发现校产有损坏的现象应及时向总务处通报。同时协助总务处查找校产损坏的原因。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校产使用情况,做好校产的维护工作。

4.学校对于校产在使用中产生的自然损耗不追求责任。若是人为造成损坏,学校要追求其责任,对责任者进行严肃批评和教育,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5.总务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教师、班主任学期考核的依据。

 

三十八、行政例会制度

1.每周校长室组织全体行政人员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为每周周五第三、四节课,如遇活动冲突可适当调整时间。

2.行政例会的内容主要是由各个科室的中层管理人员交流并总结本周的工作,部署下周的工作,校长室对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安排作适当的协调,确定下周工作安排后挂网,并在周前会上进行布置。

3.除外出等特殊情况外,全体行政人员都要认真准备并准时参会。

4.办公室负责通知、安排等有关事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十九、办公室、专用室管理制度

1. 各办公室、专用室的管理要求做到整洁文明,具体内容:

(1)  地面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烟蒂、 无痰迹、无瓜果壳、无纸屑。

(2)  办公桌面、簿本、书册叠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保持清洁。

(3)  四周东西安放整齐有条理。

(4)    节约用水电,爱护学校财产。

2.每月不定期检查两次,由校长室组织人员在大课间时间对各专用室、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学期末根据每次检查的情况评比出优秀办公室、专用室,并对其办公室主任和专用室负责人给予50元的奖励。

 

四十、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师能更好的工作和学习,其差旅费报销标准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   规定

    凡是有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学校统一安排师生车辆、食宿等。

第二条   交通伙食费补助办法

教师出差一天,伙食补助如下:区外市内每天补助午餐费每人10元,区内每天补助午餐费每人8元。交通补助如下:区内、市内乘坐公交车,凭据报销;在市内和东山地区满三人或四人,可以打车,凭据报销;为学校去相关部门领取物品,由学校安排车辆或打车,凭票据报销。

到高淳、溧水、浦口、六合参加活动,凭票据给予每天每人差旅费补助不超过50元。

已经缴纳会务费(包括午餐费)的,不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  市外活动报销办法

市外活动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

第四条  本规定从201271日起实行。

 

四十一、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根据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和教育形势的需要与规定,学校定期举办家长学校。

2.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期家长学校。

3.家长学校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相关班主任,以及学校相关教师组成,并由学校分管德育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4.家长学校教学的主要内容为:家长教育理论;成功失败家教个案分析;以及有关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等专题讲座和亲子系列活动。

5.家长学校教学采取集中面授和个别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并开展广泛的讨论,撰写学习体会和有关文章。

6.家长学校授课结束要根据家长学员的出勤情况、学习情况、考核情况以及对子女教育的实效情况,评选优秀学员予以表彰。

7.家长学校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予以管理和考核。

 

四十二、学生家长会制度

1.学生家长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其中一次必须是每学期期中考试后第一周进行。

2.各班班主任提前把召开家长会的时间上报校长室,校长室同意并协调好之后才能进行。

3.学生家长会由各班班主任组织,搭班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协助进行。

4.家长会期间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接待工作,做到有问必答,并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不允许报学生排名,不说与教师身份和学校办学方针相违背的话。

5.学生家长会召开结束后,及时收集家长反映的各种信息,认真梳理,作好记录;分析整理好反馈资料,及时反馈到校长室,班主任将家长会材料上交德育处,做为班主任考核依据之一。

 

四十三、学校、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密切配合,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东山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校长室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区、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全面教育方针,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校办学思想的落实。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5.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学习教育心理理论,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反应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四十四、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

班主任工作例会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内容,加强班级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班主任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学校加强班主任工作管理的有效方式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特制定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月末。

2.例会主要内容:

1)学习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创造条件通过外请内荐,为班主任作工作指导。加强班主任之间,班主任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探讨工作经验与方法。

3)总结前阶段班级常规管理及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

4)布置后阶段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5)听取班主任对学校德育(或其他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6)对突发和意外事件进行紧急磋商,提出解决办法。

7)对班主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沙龙会等。

8)对育人、管理有方的班主任表彰。

3.例会要求:

1)全体班主任必须准时参加。有事须提前请假,事后应及时领会会议的精神。

(2)班主任要认真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好会议记录。

(3)会议的出勤情况与班主任学期考核挂钩。

4.每年暑假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研讨会,采用走出去培训形式,提高班主任管理能力。

 

四十五、学生出勤信息上报制度

为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强化学生出勤纪律管理,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的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对自己所任班级的学生安全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件首问班主任。

2.实行一日两查制度:每天早晨及下午签到后,班主任老师须进入班级清点班级人数,学生到校信息及时上报校医室专门人员,专门人员上报教育局有关部门。

 3.严格及时联系、汇报制度:对缺课学生要查明原因。班主任老师在发现学生没能及时到校或者突然不请假离开学校时,应在第一时间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或反馈相关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校长室。

4.严格病、事假请假制度:班主任老师要严格班级学生请假制度,如学生在家请病、事假,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如果仅是学生个人请假,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核实情况,要求家长出具请假条。

5.学生在校期间因病、事假需要离开学校,必须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班主任同时要开具出门证明,无出门证明,门卫一律不得放行;同时班主任老师要和家长联系说明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以免中途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6.学生如果病情严重或因上课及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课,任课或现场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学校,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治疗并直接通知家长到医院。

 

四十六、午餐管理班主任须知

1.      就餐学生排队有序进入食堂。

2.      三、四年级在本班教室内就餐,学生排队有序领取饭盒,有班级指派小组长负责打汤。吃完后,将剩余饭菜倒入食堂提供的垃圾桶,盖好饭盒与汤碗分别放于相应的塑料筐中。安排学生饭后清扫洒落的垃圾。

3.      食堂楼下就餐的学生在指定的位置就餐,添饭、打汤可向食堂服务人员示意,由服务员推车上前服务,不得下位。学生饭后可自行从大门离开,也可整班排队离开。

4.      食堂楼上就餐的学生从东门进入指定的位置就餐,做到轻声慢步,不拥挤。由班级指派一名小组长统一打汤,需加饭的学生可自行到两边楼梯口处加饭。饭后将剩余的饭菜倒入食堂提供的垃圾桶,盖好饭盒与汤碗分别放于相应的塑料筐中,从西边楼梯口轻声慢步下楼。

5.      就餐过程中,尽量保持桌面整洁,做到文明、轻声。

注:

    教育学生饭后多喝汤无益健康。

    学校志愿者根据以上评价要点进行评价。

 

四十七、班级卫生督察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校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为了更好地搞好我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校校园风貌,依据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结合目前学校实际,特拟定我校学校班级卫生工作评比方案。

一、督察目标:

     “洁雅、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成立卫生督察领导小组(校长室、德育处、少先队)

三、督察人员分工(年段部)

四、督察要求

班主任是班级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次班级卫生检查必须到场,年段主任负责对本年段班主任的督促。少先队要选派得力卫生督查员,进行每周三次督查。德育处要每月不定期对各教室卫生组织检查评比,要对每次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张榜通报结果,并作为年段月考核的项目之一。

五、督察标准:

(一)班级卫生 

1.教室要做到:地面整洁,无纸屑杂物,课桌、讲台、角橱面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无死角,坚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畅通。

2. 班级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并纳入到每天的日常规考核。每月1-2次大扫除,彻底清除班级死角。

3.要求各班建立1—2人的卫生监督员,对本班卫生清扫、保持及其它学生乱扔脏物情况进行监督。

4.根据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领导小组有权对各班卫生情况进行通报,因班级卫生环境差,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年段月考核扣分,班主任量化考核扣分,日常规取消本周流动红旗。

(二)包干区卫生 

1.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各班级门前三包,并由各班主任为责任区的负责人。

2.卫生责任区,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评比,并纳入到每天的日常规考核。

3.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

4.每天早上在上第一节课之前未完成清扫工作的班级在日常规中扣2分。卫生包干区极不干净扣5--10分。

 

(三)特色加分:

1.教室、卫生区能定期打扫,班级卫生保持好,学生个人卫生清洁好,一月以来日常规无卫生项目扣分的,通报张榜表扬,获卫生优胜班级称号。

2.积极主动在校园内捡垃圾的班级同学,被志愿者或值日教师发现的每人给班级日常规加2分,给本班月考核年段加5分。

3.班主任连续多次参与、辅助班级学生清扫的,并获得卫生优胜班级记入班主任量化考核中。

学校卫生工作是增强青少年儿童健康素质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促进学生的生长发育,保护学生的健康,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为学生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努力打造和谐、文明、安全校园。

 

四十八、在校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处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工作责任心,教育和督促全体教师关心每一个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界定。

学生安全责任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

(二)事故界定:

1.责任事故:在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组织管理等方面,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造成的事故,因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事故。

2.不可预知的事故:在安全教育,安全防范组织管理等方面均能履行岗位职责,由于学生自己的原因或其他教师不能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

对于学生在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相关教师应负有以下责任。

1.因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的责任事故,相关教师承担直接责任。

2.对未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的责任事故,相关教师承担管理责任。

3.对所有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教师和班主任均有责任采取积极态度处理事故,因处理不好者要承担处理责任。

(四)事故处理的程序。

1.课堂出现事故,授课教师在第一时间应立即将其亲自送往校医务室处理并通知学校,校医务室不能处理应立即送往医院就治,并通知家长。

2.课间出现事故,班主任或值日教师应立即送到校医务室处理并通知学校,校医务室不能处理应立即送往医院就治,并通知家长。若事故很小,学校医务室及时就治,班主任要协同责任教师在适当时间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应向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事故调解:

1.学生伤害事故而引起的经济纠纷,由学校、班主任及责任教师分析事故原因和相关责任,与家长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了,可向上级报告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提出诉讼,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

3.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后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相关责任人处罚:

1.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的责任事故

1)责任教师要承担学生所有的医疗费用,触犯刑律、刑法由相关执法机关有关处罚。

2)其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处理。

2.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责任事故者

1)教师存在过错者,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或和直接肇事者共同承担相应的费用。

2)其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处理。

3.对负有处理责任而未能尽职的:

1)态度不积极未及时上报学校,公开批评。

2)态度不积极,调查不清造成事态恶化的,公开检查,

 4.学校相应管理人员责任追究。

学校部门负责人、值日领导,年级组长以及活动组织者等负有相应学校管理责任,承担相应责任,公开检讨、取消考核评优等。

5.对值勤相关教师的处理意见由学校行政集中研究决定。

                                    

 

 

 

 

 

 

 

 

 

 

 

 

 

 

 

 

 

 

第四章    教师管理

 

一、教师管理总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带领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树立“乐创”的育人理念,打造“土小”的精神文化和教职工的行为文化。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3.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4.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周有安排,并有记录。

5.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6.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教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主动关心教工生活,形成良好的教工集体。

 

二、树“师表形象”的规定

1.教师不得私自收费,必要的收费一定要通过校长室,并履行财务手续。

2必要的开支要得到学校的同意,来往账目要向学生和家长交代清楚。

3.教师不得要学生做事或要家长代购物品等,更不得通过学生向学生家长代售物品等。

4.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任何礼品。

5.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

6.教师不得由学生代批作业。

7.教师上班时间不得为个人私利外出联系奔波。

8.教师在办公时间内应做到:

1) 遵守办公时间,履行请假制度。

2) 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坚持做广播体操。

3) 按时参加学校各项学习及活动。

4) 同志间搞好交流学习,互相尊重,关系融洽,团结友爱互助,不在背后议论同志,发生纠纷要劝阻,注意顾大局识大体,有意见和建议采取妥善的方法反映。

5) 衣着大方得体,注重师表。

6) 言谈举止文明,室内保持安静,说话轻声,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三、教师忌语禁行

为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赢得社会的更高信誉,特制定以下忌语禁行:

(一)忌语

你耳朵有毛病吧?

神经病,哪根神经搭错了?

真烦人,去、去、去!

你真笨,实在太笨了!

傻不拉几的,傻呼呼的。

猪头三,十三点,二百五!

头脑少几窍。

滚出去,你给我滚!

轻骨头,没有几两重。

10 厚脸皮,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11 闭起你的臭嘴巴!

12 你说慌,你真不老实。

13 你真没用,你什么事都做不好。

14 我倒不相信,对你没办法。

15 我再也没法管你了,叫你父母来。

16 我说不好你了,我对你没信心。

17 不要理他,不要和他在一起,霉他

18 偷东西,做小贼,想吃官司

19 你不会有出息的

(二)禁行:

拎耳朵、拉头发、用书打人、站在门口 、站在教室角落里、站在办公室里、站在操场上、拖出门外、书包扔出去、停止上课、把书扔掉、罚跑步

 

四、关于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具体现象说明

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拎耳朵、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的,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的心灵,归纳以下几种:

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无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4.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5.敲教鞭,甩东西。

6.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五、教学常规四不准

不准带茶杯进课堂

不准坐着讲课

不准随便调课

不准学科课程冲活动课程

 

六、教学常规要求

(一)备课

1.教师备课重点要放在熟悉课标、研读教材、选择教法、分析学情、指导学法等方面,并在备课材料以及课堂教学中得到体现。

2.采用备课本备课的,教师必须将其中所有环节填写完整,备课内容应充分体现教与学的主要过程。

3.青年教师(30周岁以下)及新教科目的备课必须手写详案。对具备一定工作经验(至少带过一次年段循环教学)且教学态度认真的教师备课,在书写内容上可适当放宽要求,写出精准、实用的简案。

4.实行电子备课的教案,必须结构完整、栏目清晰且根据学生实际不断修订、充实。有明显的自备或深度备课痕迹。

5.使用集体备课的教案,应注明复备和上课时间,复备内容原则上不少于全案的1/4且用不同颜色标明。教案应与上课内容一致。

6.导学案是引导学生学习的辅助材料,可作为教师备课的重要部分,但不得以导学案(若其中环节与备课环节基本一致的导学案可酌情对待)代替教师备课教案。

7.不同的课型都得有备课教案。规定一课时一案。不管采取何种形式备课,必须留有课后反思(即后记)。课后反思的次数应不少于总备课数的1/2,反思的书写形式可根据不同的备课方式确定,可在相应栏目中反映,可另外附注,字数不少于30字。

8.学校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段规定的课时,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数量和质量,重在质量,做好检查等第的书面记录,并将其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9.学校行政领导要蹲点备课组,参与集体备课活动,狠抓学科集体备课质量。要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有成效。语数外学科每周2次集体备课(小学每周一次)。其它学科每周一次(小学每两周一次)。

(二)上课

 1.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代课等,一经发现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上课前做好一切准备。预备铃响后人应进课堂。不得迟到,不得中途离开教室。手机不准带进教室。在课堂上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拖堂。

3.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严肃课堂纪律。上课要精神饱满,自觉践行新课改理念,教师要大胆尝试新教学方法的运用。提倡教学民主,师生平等。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中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在课堂教学中要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5.学校要建立领导巡课制度。各校要将每班课程表按统一式样制作置于教室门外墙壁上,便于巡课检查,并留有书面记录。

6.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内视导活动,深入课堂听课,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反馈,有总结。学校要对薄弱学科的相关教师进行跟踪听课,直至改进为止。

7.学校要依据各学科主要课型基本教学要求,狠抓常态课教学,坚决杜绝不合格课,确保每堂课教学效果。

8. 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上好每一节课,自觉接受教师监督,每学期至少有一位行政领导在全校范围内开设一节示范课,敢于做全校教师的典范。

9.教师无故不服从学校分工或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可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三)课堂训练

1.学校要规定并监控课堂练习的量,确保学生充分自主的学习时间。所有文化学科:小学当堂训练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初中不少于15分钟、高中不少于20分钟。(初高中毕业年级可酌情处理)

2.教师要精心选择习题,举一反三。严把讲义印刷关,坚决反对乱做题、滥做题现象。

3.每节新授课必须有适量时间训练,消化、巩固所学知识,强化双基训练。

4.教师必须当堂对学生的训练进行选择性讲评,做到有练必评,对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及时讲解。

5.学校要及时监控学科训练的质,通过校内检查、学生评教、评比等方式进行监督、考核。要有过程,有落实,有记录,有实效。

(四)课后作业

1.课外作业量要控制,所有文化学科总量:小学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不得超过2小时,高中不得超过3小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可酌情处理)

2.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体现趣味性;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作业难度要适中。语文学科作业每学期不少于40次(小学一篇课文2次作业),其中作文与周记每学期各不少于10次(小学大、小作文各不少于8篇),数学作业每学期不少于80次,英语学科每学期不少于50次,物理、化学学科作业每学期不少于40次,其它文化学科作业每学期不少于20次。(小学非语数外文化学科需完成15次书面作业)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必须做到及时、规范(给出具体分数)(小学须给出等第)批改,及时讲评。学校要定期检查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将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晋职挂钩。

(五)辅导

学校要根据各班级学生实际,制定提优补差辅导计划,明确辅导任务,抓实辅导过程,确保辅导效果,并对辅导工作定期考核检查。要有过程,有举措(如可让相关学生签名等),有记录,有实效。

(六)检测

1.学校要在坚持规范办学的前提下,组织学科质量检测,每单元结束后及时进行调研,形式可多样灵活,用好用活相关数据,分析教学得失。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举措,有记录。

2.学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校内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设置教学质量预警与奖惩机制。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举措,有记录。

(七)听课

1.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要经常听本年级组老师的课。要有过程,有记录。

2. 学科教师间要相互认真听课并详细记录听课过程,要及时把所思所感写成课后评价。听课后及时坦诚评课,评课要评教学理念,评教材处理,评教法运用,评学法指导,评教学过程,评教学效果。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评课活动要有过程,有记录。

3. 学校规定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区教学骨干层次以上的教师不少于20节,教学校长、教导主任等中层领导听课不少于30节(含班会课3节),其中,一把手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含班会课5节)。(不含校外听课)

4.学科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不少于8篇的听课、评课感想或反思(每篇不少于300字)。学校要定期开展交流、评比等活动,并结集成册。

(八)教研

1.学校要强化行政领导蹲点教研组制度,随时督促和定期参加校内教研活动,与学科组教师一道听课、评课、交流、研讨。要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

2.区教学骨干以上教师要积极承担各类教研活动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要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有效果。

3.学校要制定教研奖惩机制。行政领导要带头撰写教学反思与论文。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撰写至少一篇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必须为本学期所教内容,且不少于2000字)。(50周岁以上教师每一学年不少于一篇)

4.学校要重视校本教研,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有效果。并提供具体的校本教研材料。

管理要求:

1)学期校内教学工作视导每月一次,其中对年段部视导3次,学科组视导1次。

2)每次视导由教导处拟定视导计划,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每学期确保视导面覆盖低、中、高年段的教师常态课堂、集体备课、教师“五认真”等内容。

3)每次视导后由教导处负责召集视导小组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的视导报告,每月在教师会上进行通报(每月看台)。

4)对视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教务处会同年段部负责进行指导、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5)视导听课、查看“五认真”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

6)注意收集管理资料,作为考核年段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优秀教师评比的基本要求

1. 评选条件

1)具备高尚师德,严格执行“三要八不准”,全学期没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任教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病假超过15天、事假超过3天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3)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队合作意识强,时时处处能维护学校利益、服务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起较好的表率作用。

4)专任教师每学期无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任教学科在期末检测中最低或低于年级均分以上,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2.评选办法

1)每学期结束,教师对照评比办法,自主申报,联名推荐,年段部、处室推荐。

2)年段部测评后报校长室。

3)校长室组织进行教师民主评议。

4)校长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师民主评议结果,对照评选条件,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5)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奖励办法

对获得学校优秀教师称号的,学校颁发证书,给予100元奖励,并作为教师岗位竞聘优先聘任条件之一。

八、教师政治学习制度

1.每学期学校都要定期对全体教职工集中进行政治学习。

2.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主持,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师德要求、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上级文件精神;布置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学校有关工作计划。

3.每位教师要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参加政治学习时要认真记录,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交记录本和学习体会。

4.每位教师要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能做到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

 

九、校本培训制度

1、学校每周都要安排特定的时间进行校本培训,召开周前会,具体时间由校长室根据情况商定。

2、主要内容是进行相关的业务理论学习、校本培训,并由校长室负责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通报学校的重大事项、部署下周的工作。

3、全体教师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提前请假,办公室负责考勤,其结果纳入学校每月出勤考核。

4、全体教师要认真参会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对于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教师,要给予适当的批评和教育。

 

十、教育教学研究制度

1.每位专任教师都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教研组长做好考勤记录。教研组每次集体备课都要有一人主讲,共同研究,每学期都要出精品课。

2.每位教师都要按时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出勤情况记入当月考勤。

3.每学期都要制定教科研计划,确定一个研究专题,上好研究课、申报课,认真写好期末总结。

4.自觉认真地学习有关教育杂志的文章,并认真做好每周一次有关内容的摘抄工作,每月月底上交校长室审阅,每学期交流一次。

 

十一、教师岗位考勤制度

①教师出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外出,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外出的须告知分管领导(年段部教师向年段部主任说明,后勤人员向后勤主任说明),有病有事要自觉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②关于几类假的说明

a病假必须持有医院病休证明与病历等相关材料,才能按病假给予考勤,否则按事假记载。

b事假:教职工一学期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学校向上级部门请示研究后决定是否准假。

c婚、丧、计划生育等政策性休假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对于主动放弃或缩短政策性休假时间,提前上班的教师按照提前天数给予每天50元补助。

d教职工探亲应在假期中进行,探亲路费按照相关政策报销。

e学校、职能部门、年段部组织的会议、活动,因公因私不能参加的均需提前请假(具体要求见学校会议制度)。

F学历进修需要调整好自己的课务,外出前需要向年段部主任详细告知课务调整情况。

③迟到、早退

a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4次折算半天事假,累计6次折算一天事假。

b一月内会议与活动无故缺席累计两次折算半天事假,累计4次折算一天事假。

c哺乳期女教师等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由学校安排一定时间处理个人事情。

④请假手续

a教职工两天以内假期,由本人向分管部门负责人书面请假;三天及以上假期需向分管校长书面请假。(分管校长通知相关部门并协助安排其课务)

b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因私外出需要向校长办公室请假,并在行政管理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外出应安排调课,特殊情况需要代课的需经年段部主任同意。

c教师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校休假;非突发原因需要请三天以上休假,要提前一周向分管校长书面请假,以便安排代课教师;如遇超假,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d请假原则上必须本人履行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可以由家人、同事代请。

e不管向谁请假,涉及课务的(包括大课间、会议等)必须告知年段主任做好工作安排,否则造成班级、课务失管以及教学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责任。

⑤出勤考核

a学校设立教职工出勤奖,每月160元。其中满勤奖每月10元,只要请假(包括病事假,迟到、早退,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该项奖励扣除。

b病假、事假(已调整完成课务的)以每天5元扣除,未完成课务的事假以每天20元扣除,当月出勤奖扣完为止;旷工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处理。

c如果一学期事假超过三天,超过天数以每天100元扣除,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师德风尚奖等方面进行考核。

d每学期末,学校公示教职工出勤情况。

 

十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塑造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动力,以促进学校管理机制有效运转、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1.考核程序:

(1)对照考核细则,写好述职报告,进行自评。

(2)公开述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评议,确立考核结果。

2.本考核由校长室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

3.考核细则:

(1)岗位管理(基本分400分)

期初认真制定分管工作计划,期末认真写好总结(100分),学期中,对制定计划有一定创新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可视情况加20分。

能围绕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工作完成率达90%,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决策失误(200分)。

学期中部门开展的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0分);有国家级、省、市、区级以上活动现场可分别加(100分、80分、60分、40分);部门工作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受表彰,国家级加80分,省级每次加60分,市级每次加40分,区级每次加20分。(活动以项计算)

(2)协调管理(基本分200分)

能很好地配合学校搞好行政值日工作,处理好偶发事件,(60分),在值日期间出现事故,每次扣5分。

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卫生、板报及各类比赛的检查、评比工作达总次数的80%(60分)。

能积极参与学校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率较高(80分)。

(3)个人情况(基本分200分)

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20字”要求和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的要求,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与政治活动。以身作则,做好教师的表率(40分)。

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坚持出满勤,无迟到、早退现象(40分)。事假一天扣5分。

能积极参加和组织教学教研活动,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参加各类研究课、申报课、观摩课的听课、评课活动;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集体备课6次,听课30节,组织评课10次(总务主任除外),撰写论文、教案、课件制作1篇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可得基本分(60分),每超出一次或1节可加2分,论文、教案、课件获奖或发表,国家、省、市、区级每篇可加80分、60分、40、20分;公开课国家、省、市、区级每次分别加40分、30分、20、10分。

能认真做好自己的教学五认真,五认真检查合格得40分。被评为优秀可加20分。

认真做好困难生帮教工作(20分)在帮教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可加10分。

(4)备注

在学校测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可加总分的20%,不合格的扣总分的20%。

管理能力中部门计划完成率低于90%的此项不得分。

个人情况中有违反师德修养的,第1条40分不得。

个人情况中教学教研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个人情况中五认真不合格的此项不得分。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金额为:总分×0.5元。

 

十三、先进教研组评比办法

1.先进教研组评比标准如下:

(1) 期初有教研计划,期末有总结。

(2) 每位教师每学期创优课至少1节,教研组有镇级以上的公开课、研究课。

(3) 每人听课达20(要有听课笔记和评分记录)

(4) 人人完成教学论文,教研组有区以上论文、教案等教育教学成果。

(5) 活动时间保证100%,参加活动的人员保证100(除公事外出,病事假外)

(6) 开展集体备课,教师教学有明显提高,有书面总结材料。

2.先进教研组每学期末评选一次,被评为先进教研组的其成员每人奖20元。

 

十四、教研组长考核方案

1     学期初能认真制定教研组活动计划与备课计划,学期结束能认真制定教研组活动总结与备课总结。(10分)

2       能认真组织教研组教师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效果好,次数达规定要求,活动资料齐全。少1次扣5分。(20分)

3       能组织教研组教师人人上各种层次公开课、申报课达规定要求。各种公开课教学效果好。少1节扣5分。(30分)

4       人人撰写论文得10分,少1篇扣1分。(10分)

5       每人听课达20节,少1节扣1分。(10分)

6       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在各级抽测中成绩显著,艺体教研组为学校创造显著成绩的得20分;成绩不明显的,酌情扣5分、10分、15分、20分。(20分)

说明:

1.本考核方案每学期考核一次。

2.考核金额:按“绩效考核方案”

3.本考核方案从20109月起执行。  

十五、区级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师资队伍的整体优化,现对区级“骨干教师”岗位职责考核细则作出如下说明:

(一)分值

满分100分,分项对照打分并累计得分。

(二)学科岗位任职(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担任评聘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学科教学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由于学校工作需要不担任所评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仍有参与、指导相应学科教学的职责。

3.因担任学校管理职务而不担任所评学科教学者,分工负责指导学校或年级相应学科的教学与研究。

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未能履行职责,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三)听课(10分)

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20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备查),少1节扣3分,扣完为止。

(四)教学讲座(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每年区级讲座至少1次(附讲座稿并及时报教研室教研员登记、存档)。

2.外出参观学习或参加培训后撰写交流文章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登载。

3.每年教学片片级讲座至少1次(附讲座稿并及时报教学片长登记、存档)。

4.在学校教研组或备课组集体备课中担任主备2次以上。

(五)公开课(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考核的当年间参加区级优质课比赛获奖。

2.每年区级或片级公开课至少1节(附教案及评议表并及时报教研室教研员登记、存档)。

3.每年校级公开课2次以上(每学期至少1次)。

(六)教学论文撰写、发表(20分)

1.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在省、市级教育学会(含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管理部门,下同)论文评审中获一等奖,得20分。

2.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区级教育学会论文评审中获一等奖,得20分。

3.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省、市、区级教育学会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得18分。

4.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省、市、区级教育学会论文评审中获三等奖,得15分。

5.考核的当年间在学校编写的文集中登载教育教学文章,得12分。

6.没有以上所列项目的,每年必须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得10分。

7.没有以上所列项目的,学习《中国教育报》《教师报》及教育杂志后撰写至少1篇体会类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得10分。

(七)教育教学成绩(30分)

1.所任学科的考试成绩处于中上等以上的水平(校内考试在校内比,区内考试在区内比)。

2.没有考试成绩显示的,应以指导、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或以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说明。

(八)其它(10分)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相关工作。

2.填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表附后),年末由教务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估。

(九)一票否决

1.无故不参加骨干教师年度岗位职责考核,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2.在骨干教师年度岗位职责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3.有不良师德行为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十六、教学工作考核奖惩方案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激励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根据“江宁区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奖惩意见:

(一)校统一抽测奖

校级统一抽测,奖励教师个体。奖励方法如下:

1.名次奖:六个班的年级,抽测综合得分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180元、160元、140元;八个(七个)班的年级,抽测综合得分前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180元、160元、140元、100(80)元。十一个班的年级抽测综合得分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180元、160元、140元、100元、80元、60元。

2.进步奖:与前一次学校抽测成绩相比,综合得分对比校均每提高(或缩短)1分奖励40元。(同一教师教同一班级综合得分先减少和提高不在奖励之内)

3.共进奖:若被抽测学科年级整体水平相当(综合得分最好与最差:语数在5分之内、英语在8分之内),则每班再获团体质量奖40元.

(二)区统一抽测奖

区级统一抽测,根据团体获奖情况下发奖励总额。再按相关标准统一分配给任课教师。(教育局下发奖金不够,由学校补足;有剩余,平均分配给被抽测学科教师)

1.毕业考试抽测奖

(1)抽测名次奖:获区统一抽测一、二、三等奖,按抽测学科教师数(科学、品德学科按任教六个班级折算一名教师)每人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下发.

(2)奋斗目标奖:保持全区一等奖, 按抽测学科教师数(科学、品德学科按任教六个班级折算一名教师)每人再奖励600元。

(3)进步奖:以全区第8名为基础,每进步一名,每人再奖励200元。(4)班级学科名次奖:语数英毕业考试成绩同时在校内评比,按校统一抽测给予奖励。

(5)以上四项可以兼得.

注:①对于勇挑重担,承担两门主要学科(或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级英语、薄弱班级)教学的教师,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另行给予奖励;②若未能获得区等级奖,按校统一抽测奖励;③未抽测学科(语数英)给予抽测学科教师奖励金额平均数的80%。

2.非毕业年级抽测奖

获区统一抽测一、二、三等奖,按抽测学科教师数(科学、品德学科按任教六个班级折算一名教师),奖励教师每人1000元、600元、300元(单科综合得分在区均以下,该科教师不予奖励)。若未能获得区等级奖,按校统一抽测奖励。

(三)对教学管理人员的奖励

单科抽测成绩居区1-3名、4-6名、7-10名,分别奖励教研组长、教学组长400元、300元、100元;抽测成绩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教务主任和年段部负责人800元、600元、200元。

(四)说明

1.校级抽测按学生实际成绩计算。

2.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3.所有考核成绩以下发文件为准。

4.本考核方案从2012年元月起执行。

5.以上奖惩意见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悖,按上级文件精神修改相关条款;与本校奖惩方案重复,以此为奖励标准且不兼得。

 

十七、教学五认真考核实施方案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备课(18分)

1.开学初能认真制订本学期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按时上交教导处(2分)。

2.能刻苦钻研教材,在通晓全册、单元教材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教材分析和单元分析,认真备好每一课,备课突出教法与学法、教学重难点,做到备课超前一周(8分),少一次扣1分。

3.备课栏目填写齐全(4分),少一次扣1分。

4.认真写好教后小记,数量达三分之二以上(4分),未达到酌情扣1、2、3、4分。

(二)上课与教学研究(34分)

5.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上课做到不迟到,下课不拖堂(2分),发现1次扣1分。

6.上课时不随便离开课堂,不处理个人私事,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2分),发现1次扣1分。

7.能主动上申报课与研究示范课,每学期达1节(5分),多上1节加5分,在区教学工作大检查中上课的教师加10分。

8.积极参加教科研,每学期能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以上交为准)(5分),如获奖,每篇加5分。

9.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全学期听课达15节栏目填写完整(5分),少1节扣1分。

10.每月上交一篇教学反思,全学期共5篇(5分),少一篇扣1分。

11.每学期上交教导处4篇具有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1篇教学案例(5分),少一篇扣1分。

1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与教科研、信息技术提高班培训,达规定次数要求(5分),少1次扣1分。

(三)作业(12分)

13.作业内容能紧扣教材,精心设计,有一定的创造性(2分)。

14.课堂作业、家庭作业的次数与数量达规定要求,教师能认真及时批改(8分)。

15.学生作业用笔、用本按规定要求进行(2分)。

(四)辅导(12分)

16.认真制定提优辅差计划,做到活动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6分),差生在原有基础上,成绩每提高或减少一分,就在总分中加或减1分。

17.艺、体、科技、电脑、数学、写作兴趣小组有辅导,有记录(6分),辅导学生获奖每人次加1分。

(五)考核(24分)

18.单元考试能做到认真监考,认真批阅,所有试卷让家长签字后收回(6分),少1次扣2分。

19.每次考试后能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填写好质量分析表,及时上交教导处(6分),少1次扣2分。

20.平时、期中、期末抽测中,成绩达年级平均分(12分),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每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年级平均分每个百分点扣1分。

备注:

(1)考核结果累计总分,语、数、外教师按40%取优,其他学科教师按25%取优,学校给获得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总分×1元。

(2)考核主要由教务处,教科室、各年级组长负责。

(3)本考核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十八、关于教师继续教育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1学历培训。教师参加大专、本科等高一级学历进修,每结业一门,学校报销30元,所有科目全部结业后,凭毕业证书一次性报销。

2新教师培训。对工作未满一年,属试用期的新教师,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的各种培训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学校不予报销。工作满一年,新教师与学校签订评聘合同后,参加培训按相关规定执行。

3职称培训:与晋升职称有关的培训费用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普通话培训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学校不予报销。

4业务培训:

(1)教师全员参与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教学基本功等培训按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没有文件的由学校研究决定。若考核不合格,补考和培训所有费用由教师个人全部承担。

(2)由市、区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学科培训,幼儿教师技能培训,新教材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的教师,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报销。学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或学习表现差,培训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3)教师到外地参加听课、学习,经学校同意或学校安排的教师,费用全部报销,属教师个人行为的学校不予报销。

 

十九、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奋发进取,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修订本奖励条例。

1.学科竞赛成果奖

1)教师类

①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评比中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奖励团队成员。

获省及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获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获区级团体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②凡由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中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奖励教师个人。

获省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获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③凡在学校以及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设示范课、公开课以及讲座,奖励教师个人。

市及以上奖励:100元;

区级奖励:60元;

校级奖励:30元

2)学生类

①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竞赛中获团体奖的,给予辅导教师奖励。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团体竞赛,根据学校核定工作量,给予辅导教师相应的课时补贴。

获省及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获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获区级团体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

②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竞赛中获个人奖的,给予辅导教师奖励。

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按人数计算每人分别奖励:40元、20元、15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15元、10元;

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元、10元、5元。

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给予辅导教师奖励,市及以上每篇奖励40元;区级20元。

在市及以上竞赛中,获优秀奖、鼓励奖等,每人奖励10元。区优秀奖无奖励。

2.体育竞赛成果奖

凡在市区级体育运动会获奖的,给予辅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获市及以上团体1─2名奖励400元,3─4名奖励300元,5─6名奖励200元;获区团体1─2名奖励300元,3─4名奖励200元,5─6名奖励100元。获个人前三名的,市级分别奖励70元、50元、40元;区级分别奖励60元、40元、30元。获个人第4─6名,奖励一律为20元。

3.少先队活动成果奖

凡参加区以上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少先队活动竞赛获奖,给辅导员奖励。

获先进大队、中队、小队等集体称号的,全国级奖励200元,省级奖励150元,市级奖励100元,区级奖励80元。(获先进大队奖的奖励大队辅导员,获先进中队、小队奖的奖励中队辅导员)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论文、案例、课件等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及以上优秀奖,均奖励50元;区优秀奖不奖励。

2)文章发表、经验推广: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学术会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报发表奖励200元;外省级其它刊物及本省市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区级发表奖励80元。

(注:文章发表字数要在1500字以上,1500字以下的折半;学校供稿不予奖励。)

3)个人课题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结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4)教师论文评审费、个人课题立项评审费均每篇自付一半,另一半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支付,教龄满30年的教师此评审费由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支付。

5)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绩效总额本年度以最高2000元封顶。

5.关于“阳光伙伴”、“大合唱”、“鼓号队”教育局组织的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的奖励。(根据教育局组织情况有增加项目)

市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获奖团体3000元、2000元、80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获奖团体2000元、800元、600元

备注:

(1)凡同一内容,在不同层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计奖,不重复计奖。

(2)骨干以上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奖,需剔除相应称号考核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篇数后再考核。

(3)本条例所述成果须由教育行政部门评定或者正式教育教学刊物发表,自发参与、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非正规教育教学杂志(无CN标志)获奖发表的成果不予评奖。凡本奖励条例未涉及到的各种教育教学成果,在无法参评的情况下,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后给予奖励。

(4)由上述主管部门组织竞赛,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推荐参赛的,降低一级给予奖励。

(5)各种层次的奖励均以获奖证书、表彰决定等为凭据。

(6)以上奖惩意见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悖,按上级文件精神修改相关条款。

(7) 本考核方案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

(8) 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小组成员负责解释。

 

二十、教科研工作条例

为确实将“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意识落到实处,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广大教师教科研素养和能力,推广教科研成果,学校特制定教科研工作条例,暂定如下:

1构建教科研网络,网络分三个层面:

1)学校设立教科室,在校长室、教导处领导下,协同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学校主课题的研究。

2)学校分年级、分学科成立学科课题组,即课题小组,负责子课题研究工作。

3)每位专任教师都隶属于课题组或教研组,50%以上的骨干教师有课题。

2开展常规教科研活动:

1)教科室指导、检查课题小组科研工作;定期组织各课题小组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定期举办教科研热点问题讨论和教科研经验交流。

2)课题组教师围绕选定的课题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研究,各级公开课、研究课必须体现课题研究,学期结束,至少撰写一篇研究论文。

3)教科室依据课题过程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选题、计划、研究、结题、推广的流程管理;按教科研考核办法实施评估奖励。

3加强学习与培训:

1)坚持每月例会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普及教科研理论知识,并在此基础上邀请专家、教授和有关领导来校指导、讲座,挖掘学习深度。

2)及时准确地收集校内外教育教科研的信息、资料、成果,为教师教科研提供情报和咨询服务。

3)强化理论学习意识,实验教师每月自学有关理论文章2 篇以上,认真作摘抄,为课题研究寻找依据、素材。

 

二十一、课题管理总则

课题研究分三级,学校主课题,课题组子课题,教师个人专题。

1课题的申报。各课题小组、全体研究教师都必须围绕学校主课题,结合本年级、本学科的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并向教科室申报,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除外。

2课题的论证、立项。在教科室初步审核论证基础上,教科室与申报方共同修定,确立研究课题,课题确定后,由学校签署意见、立项。

3中期管理。研究教师在实施过程中应即时向教科室反馈信息,写出课题阶段报告,教科室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4成果鉴定。课题研究结束时应写出研究报告(论文、实验报告),上缴全部资料。学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择优上报,全校推广,并按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二十二、教科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发挥教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促使我校教科研工作上规模,上层次,出效益,经校行政会研究,修订完善教科研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1. 课题组考核:

1)学期末依据课题研究过程、组织、成果情况,对课题组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评出先进课题组1-2名,组员各奖30元。

2)课题组长考核。依据课题组学期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奖励604020元。

3)课题组教师考核。依据参予课题研究、学习培训、成果等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第,按10%的比例评选校级教科研先进教师,考核结果载入教师研究档案。被评为校级教科研先进教师奖励50元。

2. 教科研成果考核:

1)教师论文、案例、课件等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及以上优秀奖,均奖励50元;区优秀奖不奖励。

2)文章发表、经验推广: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学术会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报发表奖励200元;外省级其它刊物及本省市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区级发表奖励80元。

(注:文章发表字数要在1500字以上,1500字以下的折半;学校供稿不予奖励。)

3)个人课题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结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4)教师论文评审费、个人课题立项评审费均每篇自付一半,另一半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支付,教龄满30年的教师此评审费由学校统筹支付。

5)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绩效总额本年度以最高2000元封顶。

3. 几点说明:

1)凡同一内容,在不同层次获奖,取最高层次,不重复计奖。省市级成果限本省本市。

2)本考核条例所述成果必须与本人申报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系本人研究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可或正式教育教学杂志刊物发表。各奖均以获奖证书、表彰决定为依据。

 

二十三、特殊贡献奖评审与奖励办法

1.申报条件和奖励对象

1)教师个人取得对学校声誉产生积极影响的各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师个人。如:教师个人通过层层选拔课堂教学大赛获省一等奖,文章在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发表等。

2)教师(学生)团体取得对学校声誉产生积极影响的各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辅导团体获奖的教师群体。如:区教育局组织的阳光伙伴大赛、鼓号大赛、大合唱比赛获得第一名成绩等。

…………

2.奖励办法

1)申报:采用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所有在岗教职工个人或团队均可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各分管部门均可推荐。

2)校务会议研究认定。从劳动付出和贡献大小两方面认定奖励额度。单项个人奖励不超过2000元。

3.奖励数量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奖励数量,根据申报、推荐数,每年设个人奖、团体奖1-3个,可以空缺。

4.备注

本办法由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小组成员负责解释。

 

二十四、班主任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分配方案,认真贯彻班主任绩效考核原则,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班主任管理考核制度,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学生管理,进一步体现我校友善、和谐、健康的办学思想。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班主任的工作特点,特修订本条例。

(一)考核内容

主要针对履行职责、工作量、班级常规管理和开展活动及自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班主任考核金额专项金额每月300元,奖励绩效教育金额每月100元/月/人

班主任绩效考核共计1000分

1.履行职责200分;工作量100分;常规管理600分;学习效果100分

2.班主任每学期绩效考核得分=100x5x班主任数÷所有班主任得分总和×个人得分

3.学期考核中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活动开展、成绩加分等项累计分年级前三名的为校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三)考核领导小组

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德育室、少先队、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分管领导。

(四)考核细则

1.履行职责(200分)

1)能认真执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乐意接受学校,年段部对班主任工作的分配。(50分)

2)按学校要求在大课间、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指导、组织与管理,不迟到和无故缺席。(50分)

3)按时参加班主任会(25分),班会课用于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不挪作它用。(25分)

4)按时上传或上交德育处、少先队资料。(50分)

2.工作量(100分)

班级人数48人视为满工作量,每增减一个人,增减2分

3.常规管理(600分)

1)做学生思想工作方法得当,有明显的效果,流动红旗评比按每面20分计算

2)所带班级学生文明守纪,班风正,学风浓。(50分)班级学生有违法乱纪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3) 按要求认真出好班级黑板报,布置班级文化墙,班级、包干区卫生扫除(50分)获年级优秀的每期分别加20分。

4)有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能开展各种主题特色班队活动,(50分),班级开展全校主题队会示范活动另加50分,年段范围开展的每次加10分(根据网站宣传和年段主任提供)

5) 按学校要求及时进行班级阶段总结,定期召开家长会,家校工作有特色(50分),家校联系好,家校通和东小班级论坛发挥好,利用率高,效果凸显另加20分。(根据信息技术室提供数据为准)

6)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50) ,班集体获全国、省、市、区、先进称号分别加80、60、40、20分,支持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区竞赛并获奖的加40、30、20、10分

7)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50分)

4.自身学习(100分)

1)积极参加各级班主任培训活动。能在学校博客上发表自己教育管理心得日志(50分)一学期10篇以上另加50分。

2)班主任能撰写上交德育论文,案例参加各级评比。不交此项不得分(50分)

5.备注说明

1)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班主任有严重失职行为或处理不当,取消专项考核经费。

2)班主任在管理班级、教育学生中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出现家长投诉和媒体曝光,取消专项考核经费。

 

二十五、副班主任考核方案

搭班教师(副班主任)是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结合班主任考核原则,为了调动搭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搭班教师和本班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级的作用,由校长室、德育室、年段部共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考核方案。

1.考核标准80元/人/月,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奖励

2.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常规管理,耐心细致地帮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特殊学生的帮教与转化工作(10分)。

2)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常规管理。开学学生报到时,协助班主任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期结束时,和班主任一起做好结束工作。早操、大课间、路队等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管理到位得(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请告知年段部、班主任。

3)协助班主任组织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协助班主任组织维护好班级纪律,共同参与活动,保证安全,争取佳绩。(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请告知年段部、班主任。

4)班主任如不在家,搭班教师能自觉代理班主任,管理好班级,主动管理好班级事务(10分)。

5)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和班主任一起组织好每学期的家长会,协助做好本班的家校沟通。遇到班级突发事故能够主动协助班主任共同家访,妥善解决事端(10分)

6)搭班教师要与班主任主动沟通,熟悉班级学生情况,友好协作,积极尽责,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常规管理,促进班级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10分)

7)学期末班主任对副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10分)

优秀得10分;合格得8分;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3.考核方式以年段部日常管理考核与校长室、德育处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4.全体非班主任的在岗教职工均可申请担任副班主任,采用双向选择,年段部协调的方式聘任。

5.副班主任间断代理班主任累计满一周以上,按比例享受此班主任津贴,年段部期末汇总后报德育处操作。

 

二十六、 “青蓝工程”实施考核细则

为促进青年教师的尽快成长,开展好“传、帮、带”工作,使青蓝工程收到实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职责与义务

1)区以上各级各类骨干教师都有“师徒结队”的应尽职责与义务;也可适当考虑部分教学中有较强经验和一定知名度的学科非骨干教师担任师傅。

2)师傅每学期听徒弟课5节以上,课后及时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在听课本上作好记录。

3)平时经常关心徒弟的教学情况,指导徒弟备课,每学期至少集体备课3次,并作好记录,期末交学校。

4)每学期初确定培养目标,并制定本学期具体的培养计划,每学期末结束前,要认真分析工作得失,写出本学期培养总结,分别在学期初与期末交教务处。

5)每学期指导徒弟上好一节校级或以上公开课,努力创优课。

2.考核与奖励:

每年年底考核一次,评出一、二、三等奖。区以上骨干教师担任师傅考核只评出等第,不另行奖励分值;非骨干教师担任师傅根据考核等第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

 

二十七、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1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才允许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书,订节育合同,享受晚婚假十五天。

2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得到校方允许,持准生证怀孕、生育,如计划外怀孕,立即中止怀孕(手术后休息算事假,带环怀孕除外)。

3.女方生育一孩后,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后,方可领取独生子女证,享受学校规定优惠待遇。

4.按计划生育一孩者,可享受120 天产假(剖腹产加半月上环另加2天),正常上班后,一孩一周岁内,可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第五章  学生常规管理

 

一、小学生一日常规       

()上学、放学时的常规

    1.离家上学时要与家长道别,说声“再见”。

    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事有病要请假,到校后不能随便离开学校,如需离校应向班主任请假。

    3.早上进校,遇见老师要招呼“老师早”;中午进校,遇见老师要招呼“老师好”,进校后遇见同学也要互相问好。

    4.小学生决不许骑自行车上学,要遵守交通规则,途中要注意安全,不在路上追逐吵闹,遇见老师和同学要招呼、问好。

    5.到校后,要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课桌凳,然后自觉地按规定打扫卫生包干区或参加晨间体育活动。

    6.放学后应整队离校按时回家,不在学校、路上逗留玩耍,到家后要向家长问好。

(二)在校时常规

    1.举行升旗仪式时,要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升旗奏国歌时,要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唱国歌;降旗时,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行队礼,等国旗降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2.认真做好早操和眼保健操。早操集队要快、静、齐,行进步伐要整齐,不随意说话,做操要按口令使动作都到位;做眼保健操要闭眼,按照口令按准穴位认真做。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宏亮,要坐端正,严格按“小学生课堂常规”去做。

    4.课间不参加不正当的游戏,活动时要遵守纪律,不追跑打闹,不大声叫喊,不吃零食,不乱扔杂物。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欺侮小同学,与同学交谈要讲普通话,注意使用文明礼貌语言。

    6.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保护学校花草树木,不任意踩踏,自觉注意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值日生工作和学校大扫除,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7.大小便入池、入坑,不在厕所内打闹。

 

二、学生常规管理考核须知

1.晨扫10分):有纸屑、垃圾袋等分别扣1-3分,有果壳扣2分,树叶逐情扣分。(除晨扫外,各班要视情况另安排中午、放学后两小扫。)检查时间:早操后。

2.红领巾、校牌10分):校牌不规范、不戴校牌或红领巾每人扣1分。检查时间:随机

3.班容、眼操10分):桌椅无序、不整齐扣2分;地面有纸屑扣13分;走廊扶手、门窗、墙壁有灰尘每项扣12分;有死角每处扣1分;多媒体讲台桌面物品、清扫用具等不按规定摆放扣13分。眼保健操时间室内不安静扣12分,除班主任安排值日生外有人不做操扣1分。白日灯(不需要开灯)扣1分;大课间、早操时间班级不关灯、不关液晶投影扣1分。检查时间:三操时间

4.早操10分):进运动场踏步抬头挺胸、有力,直臂摆动大于45°、腿抬起(原地踏步要求相同),拐弯走直角,原地踏步队伍整齐,加13分。进运动场后有人随便讲话该项不加分;全体学生参与跳绳运动,有人不跳扣13分。检查时间:早操时间

5.路队10分):队伍散乱、有人随便讲话扣1分,没有班牌扣1分,未经老师同意或无特殊情况不排路队1人扣1分。检查时间:中午和下午放学

6.午餐、午休10分):发现随意下位打闹、餐具乱扔,每人每次扣1分;把食物带出食堂每人每次扣1分。午休时班级中有学生随意吵闹、追打,影响隔别班级午休活动,每次扣1分。检查时间:中午

7.乱扔、吃零食10分):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乱扔每人次扣5分;从后窗向外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0分;主动捡纸的每人每次加1分。检查时间:随机

8.课间言行10分):课间能够做文明游戏的加13分;发现学生追跑打闹、做不文明游戏或说不文明语言,每人每次扣1分。检查时间:课间和中午

9.大课间活动10分):进场踏步抬头挺胸、有力,直臂摆动大于45°、腿抬起(原地踏步要求相同),拐弯走直角,原地踏步队伍整齐,加13分。进场后随便讲话,该项不加分;全体学生参与跳绳运动,有人不跳扣13分。大课间活动无组织,随意活动扣1~3分,退场奔跑每班扣3分。班级活动有特色(体育组认可),每天活动一次加1分。检查时间:大课间

10 离校10分):放学后,未经老师许可或特殊原因,在校园或教室里发现还有其他停留学生,每人扣1分。检查时间:放学后

11.教室前后卫生50分):年段部负责管理本年段教室门前、窗后晨扫后卫生。在管理区域内发现有纸屑、垃圾袋等扣13分,有果皮、果壳扣2分。检查时间:每节课课间,中午,放学后

12.安全节电30分):放学后多媒体不关扣10分,不关窗、不锁门、不关闭总电源分别扣1分。检查时间:课间(含大课间)、放学后

13.办公室管理20分):教师办公室垃圾未能及时清倒扣2分,地面、门窗不干净扣2分,有死角每处扣1分;桌面有零食等杂物每人扣2分,在学生面前吃零食或办公室随意放零食(水果除外),每人扣2分。白天办公室无人灯未关闭的放学后,办公室电器未关闭,扣10分。 检查时间:随机

 

三、教室规范化管理须知

1.课桌椅摆放整齐、有序。(根据教室大小合理规划课桌的摆放位置,并在适当的地面位置贴上标识)

2. 桌布清洁、美观。(起始年级由学校发放新桌布,其他年级自然损坏的由学校更换,人为损坏或污染由学生自行购买)

3.多媒体讲台桌面物品摆放简洁整齐。(由学校统一配置:粉笔盒、笔筒以及教鞭等)

4. 书包、雨具摆放有序。(一至五年级书包统一放置课桌内侧地面上;六年级则置于座椅后。长把雨伞挂在教室后黑板边缘;短把雨伞以及雨披则用塑料袋套好放在课桌内)

5. 室内外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无死角。地面无纸屑,污迹(含门前三包);墙壁无蛛网,灰尘;窗明门洁;多媒体设备清洁。

6.花草摆放典雅、美观。(角橱上须放置三盆稍大一些的绿色植物;窗台适当与花盆相当大小的绿色植物;教室前拐角讲台放置一盆绿色植物。多余的花草各班可进行个性化布置)

7.书橱书籍摆放整齐,拖把挂在门后(2号楼则挂在储藏室内)其他清扫用具放置书橱下柜中,同时保持橱内清洁。

8. 班级文化墙、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

9. 养成随手关闭电灯和多媒体的习惯,节约用电。(大课间或无人在班级上课时要关闭电灯和多媒体;有液晶投影的班级下课时须按“投影关”按钮关闭投影)

10.下午放学后请将灯和多媒体关闭后切断教室总电源,并锁好门窗。

注:若教室内物品损坏或缺失,请通过留言板(四号楼一楼楼梯口)告知总务处、教育技术室,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升降国旗制度

1.严格按照《国旗法》和《关于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升降国旗,举行升旗仪式。

2.每天早晨于学生早操前进行升旗、下午放学前进行降旗(雨雪天除外)。

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由领导或有关教师、先进人物或优秀学生轮流进行,对师生进行爱国教育。升降国旗时,在场师生、员工都必须立正,行注目礼,不随便讲话,走动等,国旗升降结束后方可自由活动。

3.升降仪式由少先队大队主持,严格按出旗、授旗、介绍旗手、奏国歌、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程序进行。

4.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做到队伍整齐,态度严肃认真,动作正确规范。

5.升旗时,少先队员必须佩戴红领巾,身穿校服,教职工衣着整齐,仪态端庄,全体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

6.每天升降国旗情况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中管理。

 

五、学生实验制度

    1.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遵守实验制度。

    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仪器、药品不得带出实验室。

    3.实验前要复习有关知识,认真听取老师指导,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仪器器材、实验步骤、注意事项。

    4.实验态度要认真,保持肃静,保持整洁。

    5.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分析、思考记录实验结果。

    6.积极动手操作,自己得出实验结果。

    7.爱惜仪器设备,节约器材药品,损坏东西要及时报告老师。

8.实验完毕要清扫、整理仪器设备,经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六、学生健康教育行为基本要求       

1.每天做到: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六小时在学校学习时间,十小时睡眠时间。

    2.每天带一块干净的手帕,喝茶水要喝自己的杯子。

    3.做到六勤: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手。

    4.做到十不: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 便,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损坏公物不乱踢乱砸乱刻乱画乱敲乱扔等),不破坏绿化(不采不摘不折不拔不碰 ),不说脏话,不乱穿马路,不买小摊上的东西,不吃零食。

    5.上学前要照镜子整衣容,衣服要干净,穿戴要整齐,红领巾干净平服佩戴规范。

    6.保护牙齿,学会正确的刷牙方法,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睡前不吃糖果食品。

    7.保护眼睛,做到“三不”:不躺着看书报,不在强烈或昏暗的光线下看书学习,不在开动的车辆上和行走时看书,做到“三个一”,即“一尺一拳一寸别忘记”。

8.书包里应归放学习用品,书包里同样做到整齐有序;课桌抽屉里干净无杂物,课桌上做到“三无”即无笔痕、无刀痕、无划痕。

 

七、 三字歌

(一)校园文明礼仪三字歌

入校门,衣冠整;情绪昂,步履正。

见师长,问您好;遵校纪,护校风。

铃声响,进课堂;互致礼,起勿响。

坐姿正,勿摇晃;专心听,细心想。

课间时,要活动;文明玩,会放松。

花儿美,草青青;爱校园,护环境。

进退场,不拥挤,整队行,快静齐。

升降旗,要肃立,爱祖国,记心中。 

少先队,是先锋;红领巾,飘在胸。

校园里,讲礼仪,文明生,人人夸。

 

 

(二)家庭礼仪三字歌  

父母恩,比海深;对父母,要称您。

晨和晚,要问安;若进门,举止稳。

学自理,助父母;是生日,要记住。

亲有疾,侍身旁;吃和用,知礼让。

 

待客人,要热情,去做客,仪态恭。

打电话,意专注,先问好,再称呼。

声清晰,语简短,话说完,道再见。

邻里间,常见面,互尊重,心相连。

敬老人,如家亲;爱幼小,如自身。

乐交往,生感情,虽近邻,胜远亲。

 

(三)公共场所礼仪三字歌

行路上,整衣装;守规则,要礼让。

遇师长,要行礼;遇朋友,要致意。

乘公交,守秩序;依次上,不拥挤。

让老弱,助残疾;懂谅解,不斗气。

医院里,有规矩,要安静,讲顺序

图书馆,要肃静,声要低,走要轻

借图书,要爱护,阅览毕,归原处。

去旅游,长见识;乘车船,守秩序。

乱刻画,失德行;新一代,好公民。

 

 

 

 

 

 

 

 

 

 

 

 

 

 

 

 

 

 

 

 

 

 

 

 

 

 

 

第六章   专用室管理

 

一、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定       

    为了保证学校上课时间和专用教室上课时,良好的教育秩序,特对专用教室的使用作以下规定:

   (1) 预备铃声响,由任课教师或课代表整队,然后带着整齐、安静的队伍朝专用教室走去,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它班级上课。

   (2) 低年级应由任课教师亲自整队和带队,从教室走向专用教师的途中一定要做到:队伍安静、整齐。

   (3) 各专用教室的规定要上墙,凡进专用教室上课的师生,一定要遵守规定。

   (4) 每一位教师都要把按规定进专用教室上课,作为思想工作的途径之一,期末作为教师“综合治理奖”的考核内容之一。由负责专用教师督促,记载违反情况,便于考核)

   (5) 每一节课后或每一个活动后,要检查专用教室的基本设施完好情况,发现自然磨损要及时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二、校园电视台管理条例

    1.非本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

    3.本台器材为本台专用,不得私自带出或挪作他用。

    4.爱护本台设施,定期检查设备,并对设备做好保养、调试、充电,以使设备处于随时使用的状态,若发现器材损坏,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尽早修好。

    5.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擅自将器材借出、带出或租出使用,不得擅自对外接片录制、剪辑节目。

    6.器材要明确帐目,随时可查。

    7.不得在本台内会客或进行其他与节目无关的内容。

    8.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打扫,做到地面、墙壁、显示器材上无灰尘。

 

三、校园电视台工作制度

    为了开展好校园电视台的节目播出工作,以充分发挥电视台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本台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吃苦耐劳,努力为学校教学服务。

    1.应在一周前制定出节目播出计划,并一式三份,一份上交学校,以便统一管理。

    2.计划制定后,不可随意修改,若有变动,须学校同意方可。

    3.应提前一天,做好节目带,节目需有台标、期号和节目制作人。

    4.自制节目,同时复制一份,存档以长期保存。

   (二)加强对节目带的管理,需求编号内容、片时长短、制作日期,清楚可查,以便于后期节目制作,磁带、磁盘摆放整齐、规范,做到防湿、防尘。

   (三)对节目的制作播出,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四)学生节目要强调教育性,同学校的整体工作相结合,同时也开发适合儿童的娱乐性节目。

   (五)节目制作播出平衡。

   (六)所有器材用后应及时归位,线路不得私自乱拉接口。

   (七)注意用电安全。

   

四、多功能室管理制度

    1.多功能室由专人负责,使用多功能室必须提前一天向电教处提出申请,由电教处统一安排后,方可使用。

    2.使用时按规定位置规范就座,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进出。

    3.活动时,要爱护公物,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敲击桌椅,不在桌椅上乱涂乱画,不吸烟,不吃零食。

    4.正确使用电教设备,课前做好必须的准备工作,课后原物归位,填写好使用记录。

     5.保持地面清洁,定期打扫。

     6.以上规定由电教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者,电教处可以批评或提出处理意见。

 

五、音响控制室管理制度

    1.控制室由专人负责,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对控制的设备、器材要分类、编号、登记、建卡,按规定存放,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3.熟悉各种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认真做好设备器材的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4.积极配合各班上好电教课,为教师上课、活动提供方便。

    5.定期向领导汇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6.工作变动时,要做好移交工作。

 

六、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2.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技术装备要按计划采购,及时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实验室、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三级帐相符和帐册、卡片、实物三对口。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等工作。

    5.一切仪器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

    6.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

    7.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理,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根据情节,及时处理,报废要严格审批手续。

    8.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队盗、防霉、防燥、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七、卫生室管理制度

    1.卫生室所有药品,器械未经医生同意,不得随便动用,配用药品后及时记录。

    2.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校领导,并与卫生防疫部门及时采取隔离、消毒等预防措施。

    3.本室的器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对药品要严加保管,以防霉变过期。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对注射器械及外用敷料要定期进行高压消毒。

    5.学生外伤要及时清洗包扎,急诊病人应立即护送医院治疗。

    6.为安全起见,不注射“青霉素”。

    7.保持整洁有序,做到窗明几净。

 

八、广播室管理制度

    学校广播站是学校每天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咽喉,为使教学秩序不乱,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学校广播站必须做到:

    1.每次工作要提前两分钟到岗,做好开机准备,每次工作结束,检查机子是否关好。

    2.第二遍铃响后,放响广播进行正常工作。

    3.每天放晚学后,要把第二天的磁带倒好,为第二天的工作作好准备。

    4.电教处每天检查、过问广播站的基本设施完好情况(含扩音机、线路、大小喇叭、信号铃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扩音机、话筒、磁带、稿件等摆放有序,一定要保管好,人为损坏要赔偿。

    6.室内每天打扫一次,保持桌面、机面、地面无灰尘。

    7.不许把零食带进室内吃,保持地面清洁,做到“四无”:无烟蒂、痰迹、瓜果壳、纸屑)

 

九、大队部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整洁,做到地面无灰尘,玻璃透明无污迹,每天打扫一次,一周全面打扫一次。

    2.布置规范,队旗、鼓号摆放整齐有序。

    3.爱护鼓号和其它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鼓号服穿后要洗干净叠整齐,摆放有序。

    5.每次使用服装要登记、签字,归回时要办注销手续。

 

十、文印室工作制度

    1.热爱工作,尽责尽职,及时、认真做好学校文件试卷的打印、油印、复印工作。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督未公开的文件、试卷等,不得传播泄露。

    3.文件的打印、复印,认真及时登记、存档。

    4.爱护机器,专人专用,未经许可,严禁他人使用机器。定时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发现故障及时上报。

    5.节约使用纸张、油墨及其他耗材。

    6.保持室内清洁,做到四无(无烟蒂、痰迹、瓜果壳、纸屑)

 

十一、劳技室管理制度

    1.劳技室是师生进行劳技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2.劳技室由专人管理,入室上课活动须服从安排。

    3.手工作品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整齐清洁。

    4.严格按有关要求完成技能操作,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5.保持地面清洁,下课时,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做好整理工作。

 

十二、美术室管理制度

    1.本室为美术课及书画兴趣活动场所,专室专用,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2.美术室由专人管理,入室上课活动须得到许可。

    3.各类仪器、模型工具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 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等工作。

    4.一切模型等物件的领用,外借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物件完好情况。

    5.认真填好使用记录。

 

十三、音乐室管理制度

    1.地面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四无”无烟蒂、痰迹、瓜果壳、纸屑)

    2.门、窗、台阶保持清洁、明亮,放学前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爱护钢琴,不准学生乱弹钢琴,钢琴每次用完后要把钢琴盖盖好,做到无灰尘。

    4.黑板要保持清洁,书写要端正。

    5.排练舞蹈时,不准将书包、水壶等物品带入室内,不吃零食。

    6.每次排练完,负责老师要带领学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东西摆放有序。

 

十四、展览室管理制度

    1.进入室内参观,保持室内整洁。

    2.爱护室内设施,对于展板的板面和陈列的照片、奖杯、纪念品等,看时请勿动手。

    3.室内所陈列的物品一律不外借。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地无尘,物无灰。

 

十五、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1.不准带与上机无关的东西进入网络教室,也不能将任何物品放在主机、显示器等设备上。

2.严禁赤膊、穿背心、拖鞋等进入网络教室,进入网络教室时必须穿鞋套。

3.学生应在上机前五分钟排队有秩序的进入规定网络教室上机,并保持安静。

4.进入网络教室后必须对号入座,服从上课教师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上机如确有原因需更换机器,必须征得教师同意后按指定位置上机。

5.保持网络教室安静、整洁,不随地吐痰,不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准在计算机设备及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网络教室内不准大声喧哗,聊天、嬉笑、打闹和做与电脑学习无关的事情。

6.不得利用电脑传播电脑病毒或非法进入他人电脑系统;不得使用外来U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如确需使用须征得上课教师同意。

7.如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上课教师报告,听候安排。

8.上网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健康上网。

9.上机结束后,把凳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第七章   体卫管理

  

一、体育课教学常规

(一)课前必须执行的教学常规

1.每个学期开始时,教师必须根据大纲和本校的实际,制定教学进度计划;

2.每次教学必须写好教案。

3.课前必须进行器材的检查和布置;每堂课必须在上课铃声响之前,体育教师要在操场等候学生。

4.做好体育委员和体育小组长的培训工作,使他们懂得怎样配合老师进行教学。

(二)上课过程的教学常规

1.开始上课时,体育委员整好队伍,师生互相问好或以其它礼仪形式致意;

2.每堂课练习前,整好队伍,脱下不适宜的服装;

3.每堂课前要安排学生进行必要的活动和课后安排适当的放松活动;

4.每堂课必须重点讲解要领、要求和安全措施,给学生做比较正确的示范动作。

(三)教师在课后必须遵循的常规

1.每次课后教师要填好教学小结;

2.每学期结束时应该做教学总结。

 

二、体育教研工作制度

1.体育教师努力学习大纲教材,明确体育教学法目标任务,给合班级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单元教学计划。

2.深入钻研教材教法,教研组每学期开展集体备课不少于10次,集体活动时间不得无故缺席。

3.根据教学特点,组织相关教师定期观摩教学,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试验,上研究课,互相听课,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

5.教研组结合教学实际确定一个研究专题,计划实施学习理论、钻研、讨论,学期结束写出科研论文或经验总结。

6.每次教研组活动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定期交教导处存档。

 

三.体育教科研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发挥教科研在体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促使体育课教科研上层次,出效益,特定以下制度:

1.全组教师都必须围绕学校主课题,结合本学科的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并向教科室申报。

2.课题的论证.立项,在教科室初步审核论证基础上,教科室与本组共同修定.确立研究课题,课题确定后,由学校签署意见.立项。

3.参加研究的教师在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向教科室反馈信息,每学期写出课题阶段报告,教科室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4.成果鉴定,课题研究结束时,写出研究报告,上缴全部资料。

 

四.运动队训练制度

1.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培养学生乐于吃苦,积极锻炼以及为学校争光的优良品质。

2.科学合理安排运动员的训练时间,运动量,提高训练效率,力争在各项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为上一级学校培养体育骨干,为区.市体校输送人才。

3.教练员要认真制定训练计划,做好训练记录及运动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4.积极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联系,关心每一名队员的文化学习和日常生活,切实做到学习与训练两不误。

5.做好运动员的选材工作,不断充实在我校运动队的后备力量。

6.教练员要严格执行训练计划,定好训练时间,不迟到,不无故停止训练。

7.加强和区业余体校的联系,虚心向高 水平教练学习.请教,力争培养更多的优秀运动员。

 

五.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以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江宁区教育局关于阳光体育运动学生体质推进计划》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活动原则

1.全校师生要以人为本,树立“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意识。

2.关注差异,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张扬学生个性,发展学生特长,推动素质教育。

3.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实保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效实施。

4.塑造品牌,凸现学校“快乐大课间”体育特色。

5.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小型体育活动,设计、选择了一些小范围的简单、易行、有趣和有锻炼价值的游戏,让每一个学生都活动起来,并保障活动安全。

(三)具体措施

1.时间安排(见附表)

2.场地:班级活动的位置期初由体育组统一划分并适时调整。

3.内容:(1)集体活动(见附表)(2班级特色项目活动(具体内容详见湖熟小学网站)

4器材:除简单、易损、易耗的小器材外,其他活动器材由学校提供。

)活动管理

1.校长室:负责全面管理、宏观调控,并随时督查,及时指导,保障活动质量。

2.教务处、体育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全校“阳光锻炼一小时”活动。

3.德育处:负责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体育活动氛围,在活动中渗透德育教育。

4.大队部:设计检查、评比的表格并组织实施,提高体育锻炼的实效性。

5.安保办:制定安全预案,会同医务室做好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6.总务处:做好器材添置、场地设施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7.工会:督促、引导教职员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教科室:结合我校“快乐大课间”体育特色,指导教师开展专题研究。

9.信息中心:负责影像资料的采集、播放、刻录、校内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10.艺术组:负责“大课间”音乐的选曲与编排。

11.班主任:负责按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并负责学生安全。

()活动要求

1.班主任参照活动内容,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选择项目试行一周,制定本班周活动计划上报体育组,体育组汇总后上报校长室,批准后由体育组组织实施,大队部负责检查。

2.各班严格按活动安排表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活动内容。一个月调整一次周活动内容,力求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3.校长、行政领导按区域“推磨”巡查,大队部督促值日学生严格检查。

4.从入场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均为音乐信号控制,各个环节只有音乐变化,没有语音提示,因此各班要严格服从音乐信号的指挥,实时变换活动内容,不得提前或拖延各单项活动时间。

5.遇到阴雨天时,各班班主任自行在教室里带领学生进行室内游戏(器材自备)

6.大课间活动安排表(略)

                                                                   六、江宁区中小学卫生室工作制度

1.搞好室内卫生,各种诊断.治疗用品定期消毒。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不使用变质药品。

4.做好教职员、学生就诊登记,不见病人不发药。

5.各项工作按章办事,上班穿戴工作,不干私活。

6.危重病人立即拖救或转治,业务上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医疗部门汇报。

 

七、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向校长教导处汇报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2.定期进行对学生和教职工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负责学生健康管理。

    3.实施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

    4.开展学生常见病与心理卫生问题的预防和矫治.传染病的预防与管理。

    5.组织学生计划免疫。

    6.督促改善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学卫、饮食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工作。

    7.组织指导学生卫生员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8.开展初级医疗和急救。

    9.配合有关部门对进校的各种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实行安全.卫生监督,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10.定期总结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八、就诊须知

1.就诊者自觉保持室内安静,学生患病就诊不得占用上课时间。(急诊除外)

2.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

3.医务室物品原则上不得借用,如需借用,损坏酌情赔偿。

4.医务室不注射青霉素药品,防止发生意外。

5.医务室药品一律不许随便取用。

6.教职工一律到医院就诊。

 

九、卫生室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务室各种药品.器械档案一式两份。(一份备案)

2.及时做好各种药品的进出消耗登记,药品的存放必须通风.干燥避光,严防药品发生潮解.霉变,不进伪劣药品。

3.各种医疗卫生器械放置整齐,重大器械每年检核,发现损坏,及时登记修理,经常使用的器械定期保养。

4.药品器械一般不予外借。

5.不断补充完善医务室的药品配备。

 

十、 红十字会员十知道

1.知道红十字会起源于战地救护,创建于19世纪中期,创始人是瑞士人日内瓦人亨利.杜南。

2.知道五月八日是世界红十字日,是亨利.杜南的生日。

3.知道红十字标志的由来.类别和使用。

4.知道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529在上海成立,创始人是沈敦和;第一任会长是盛宣怀;解放后第一任会长是李德全;现任会长是陈敏章,中国红十字总会会址在北京。

5.知道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工作方针和会员分类。

6.知道红十字会基本原则。

7.知道红十字会的传统业务是卫生救护和社会服务。

8.知道卫生救护的四大技术,中毒、中暑、溺水的救护和心肺复苏术,并掌握基本操作方法。

9.知道南京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13722 第一任会长是丁恩绂,现任会长是沃丁柱。

10.知道本区区和本单位红十字会的成立时间,及本区和本单位红十字会的会长。

 

十一、江宁区中小学生预防近视眼守则

1.读书写字时,眼离书本一市尺,胸离书桌一拳头,握笔手指离笔尖一市寸。

2.看书写字四十五分钟(四十分钟)休息十分钟。

3.课间休息须到室外远眺或观看绿色植物。

4.不要躺在床上看书,不在乘车或走路时看书,不要在光线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

5.不要挑食或偏食,防止因营养而影响视力。

6.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7.如患有近视要听从校医和保健教师的指导,耐心坚持矫正。

8.要保证睡眠时间,小学生每日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每日不少于9小时。

9.看电视要做到观看距离应为电视机荧屏对角线五倍以上,室内须开亮一盏低瓦电灯,每看45分钟要闭眼休息片刻或到室外远眺1-3分钟。

10.小学生使用的铅笔要色泽饱和,浓淡适中,勿削过细过尖,学生书写字体不宜过小。

 

十二、学生劳动保护措施

1.班主任应加强劳动意义的教育,使学生明确一切坏事都是从不劳动开始。

2.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学会使用劳动工具。

3.在劳动过程中不得追跑打闹,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4.在劳动过程中,班主任至始至终都要加强护理,不得脱岗。

5.劳动结束后,要教育学生搞好个人卫生,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十三、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冷盘间)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厨房用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4.熟食品要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选回锅再出售。

5.操作人员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十四、学生午餐要求

          1.餐具消毒方可用

          2.每生备有餐巾纸

          3.指定餐室坐着等

          4.按组排队打饭菜

          5.用餐切忌说闲话

          6.吃完餐具轻摆放

          7.饭后每人一本书

          8.文明游戏保安全

 

十五.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好为辅”的卫生方针。

    2.建立各项卫生制度,并按章办事。

    3.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安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4.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技术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要求,按时汇总填好学校卫生档案。

    5.积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对急病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

    6.建立好学生病假登记制度,学生因病缺课请假表由班级卫生委统计,每周五上交校医汇总。

    7.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手续,严防扩散传染。

    8.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9.保护学生视力,积极开展防近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防近讲座和眼保操比赛。

    10.及时上报药品库存情况和采购药品计划,并妥善保管好药物,避免失效。

 

十六、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建立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制度,各班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要清扫教室.包干区,每月月底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

    2.室内清除要求:地面清洁、走廊干净、桌椅整齐、明几净、什物摆放整齐。

    3.包干区卫生要求:地面无纸屑、痰迹,无果皮果壳,无卫生死角。

4.按学校要求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每周三上午组织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评比,每月底进行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检查评比。并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之中。